南宁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走 变灯前开始冲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南宁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走 变灯前开始冲

2013年03月29日 06:25   来源:当代生活报   闭初健 李家健

  实际上,很多市民对于过马路闯红灯就要被罚款不太理解。有人说,以前从没听说过还有这规矩:闯个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就要被罚款,甚至还要出示身份证?对于这部分人的疑惑,我们来看看微博上大家的观点:

  微博用户“锡林虎”:这个学费必须交,规则是用法律来维护的而不是道德!

  微博用户“知足”:闯红灯不是不文明,而是拿生命开玩笑。五十元罚款不是重而是太轻了。

  微博用户“从艺小生”说:小孩子都知道不能闯红灯的,为什么长大了都变法盲?说明初级教育还是成功的,但是成人教育严重缺失。

  看得出,大部分微博网友还是比较理解和支持的。那么从法律角度,这种罚款是不是有法可依?为何从今年才陆续开始出台类似措施?法律专家、资深律师乔刚说,对行人闯红灯进行罚款是有法可依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乔刚:《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就有明确的规定,行人通行路口或横过道路应该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果行人违反了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交通执法部门要对行人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选择现在的这个时候,对广大的行人进行处罚是否是合适的时机呢?乔刚表示,如果行人有违法,处罚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宜早不宜迟的。

  乔刚:行人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本身就是严格的执法行为,不存在是否合适的问题。我国已经进入了汽车社会,行人违法在各大城市和乡村比较突出。过去,由于交警部门的执法力量达不到,对单个行人的执法成本、时间成本比较高,就对行人违法的处罚力度弱一些,主要是针对机动车来处罚。随着执法力量的加强,随着结合我国目前交通秩序的现状,如果行人有违法,处罚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宜早不宜迟的。

  而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乔刚也表示,闯红灯这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是中国所特有,国外也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三方面入手:

  乔刚:最重要的是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宣传好,从而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道路交通参与者遵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政府部门要加大对交通硬件设施的建设,比如增设围栏、在重要路口设文明引导员。最后,要在前两点的基础上,加大对违法行人的处罚,并且要严格执法,而不是作为运动式的执法,一阵风式的执法。做好这几项工作,对我们国家行人违章比较普遍的现象能够有一个根本性的扭转。(记者汤一亮 张国亮 刘涛)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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