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凤案与坚石案相似 业主将继续追究其刑责

2013年03月29日 15:11   来源:法制晚报   

  我爱我家表示,截至昨天16时,未能及时获得尾款的9位业主已都签署了“同意债权转让协议”,尾款共计2286.36万元,将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他们的银行账户。

  今天上午,业主赵阿姨向记者表示,虽然他们已经将债权转让给我爱我家,但并不能改变他们当事人的资格,他们还将追究张金凤的刑事责任。在此之前,法院已经受理了不少业主对张金凤的起诉,他们会在我爱我家支付尾款后撤销诉讼。

  业内人士指出,就操作过程看,张金凤拖欠尾款一事,与10年前中介史上的“丑闻”坚石案有六大共通之处,尽管一个是“房屋租赁”,一个是“房屋买卖”。

  尽管许多年轻经纪人都不知道“坚石”,但问到店长以上级别时,许多人都回忆了这个被称“2003年北京房地产十大新闻”的“坚石诈骗案”。

  坚石案回顾

  2003年11月,北京首批“放心中介”的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突然在一夜之间人去楼空。

  该中介以诱人的高价聚敛了大量房源,之后以低价出租,借交租收租的时间差,聚集大量房款,以继续进行投资。

  当年的房市不如当今火爆,租进来租不出去的现实,让“坚石”的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付不上业主房租,最终众业主将其告上法庭。

  2006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最终“坚石”掌控人于波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剧情1 多人“入套”

  张金凤事件法院人员张嘴就问“是找张金凤吗”

  3月,原房主马先生前往酒仙桥法庭请求立案,刚讲述了事情经过的一半,就被工作人员反问“是找张金凤吗?”

  随即展示了多名业主信息,他们都与马先生一样,仅收30%首付就把房屋过户了,被拖欠大量尾款。

  事实证明,这种高风险的交易被复制,多名业主陷入相同的“套”,涉案业主9人,涉及11套房产。

  坚石案500余业主卷入诈骗案

  2003年11月9日,冯女士来到海淀分局刑警经侦队报案。

  按照她与“坚石”签订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每月初应给冯女士租金,但冯女士却没有收到。

  就在警方帮冯女士做笔录时,又连续接到数个“坚石”客户的报案电话,都反映该公司及员工就地蒸发了。

  事实证明,坚石诈骗案涉及552人次,房屋租金421万余元。

  剧情2 爱玩“失踪”

  张金凤事件不接电话偶尔给回短信

  自房子过户后,张金凤和诸位业主便有两个多月没联系过。

  两个月后,张金凤电话无法接通,各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也是拒接电话,只是偶尔回短信。

  我爱我家员工前往张金凤顺义老家寻找,也没能找到她。

  坚石案开死亡证明打算隐姓埋名

  当发现被拖欠房租后,冯女士赶紧与“坚石”的业务员联系,却无论如何也打不通电话,找到“坚石”总部,才发现公司已是人去楼空。

  公司员工被遣散,公司实际掌控人于波携女友出逃,3个月后被抓获时,他已经准备“金蝉脱壳”,办假身份证、整容、开死亡证明,打算隐姓埋名自此消失。

  剧情3 转移债务

  张金凤事件

  拿走贷款“代买人”身背债务

  张金凤称自己名下已有多套房产,受限购影响不能再买房,并找“代买人”,用其证件购买交易。

  实际上,“代买人”成了房屋主人,法律上应还拖欠业主的尾款,并还清所欠银行的抵押贷款。

  张金凤主导了交易并拿走了银行抵押贷款,但债务却是他人的。

  坚石案

  全盘操作却玩换手把戏

  侦查人员调查发现,半年时间,“坚石”多次易主,实则是为了转移债权。

  2003年5月,于波从原公司法定代表人潘石屹弟弟潘石坚处接手公司,2个月后转让给段玉龙。案发前半月,公司又被转让给王建华。

  但据了解,虽然名义上于波只当了2个月法定代表人,但事实上,他在转让公司后从未离开,全部经营仍由他操控。

  剧情4 高进低出

  张金凤事件转手买卖明显“赔本赚吆喝”

  据我爱我家公司表示,张金凤在收购这11套被拖欠尾款的房产时,不怎么砍价,给出的交易价格均高于市场价。

  同时,张金凤曾在望京链家地产某门店以520万的房价定下一套房屋后,马上托中介以540万继续出售,由于交易中有几十万的税费,张金凤此举明显“赔本赚吆喝”。

  坚石案高价签约低价快速寻找租户

  “坚石”与房主签约的租金,明显高于市场价,签约后扣除一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此后房租每月一付。

  同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低价”快速转租,租户需“年付”租金,一次性给“坚石”交纳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费用。

  剧情5 套取资金

  张金凤事件打时间差用银行贷款买房

  只付30%首付就过户,之后把房产抵押给银行和私人。虽然买房时价钱略高于市场价,却可以在两三个月内,只掏少量首付款,就聚敛高于房屋自身价值的巨额贷款。

  实际上,张金凤打了个时间差,用银行的钱帮自己全款买房。

  坚石案无成本拿房源转手套大量租金

  “高进低出”的规则能使公司快速大量“吸金”——高价收房,吸引众多业主,聚敛大量房源;低价出租,快速找到租户,收到大量租金。

  由于有一至两个月的房租会作为中介费,坚石公司无需向房主付费,这个时间差刚好可以“空手套白狼”,“坚石”不付一分钱就能拿到房源,转租出手,套取大量租金。

  剧情6 有人“买单”

  张金凤事件我爱我家垫付2300万尾款

  昨天上午,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集团出资2300余万,先行支付被拖欠业主的全部尾款。先为张金凤买单,事后向张金凤追偿,以保障业主利益。

  而是否能向张金凤追回尾款,我爱我家也没底,只是表示,若追不回来,损失由公司股东承担。

  坚石案首任法人代表潘石屹自掏腰包

  据报道,由于潘石屹是“坚石”公司的第一任法人代表,“坚石诈骗案”也把这位早已是SOHO中国老总的大人物卷进来,许多民众甚至一度怀疑潘石屹也涉及此案。

  虽然一再强调没有法律责任,此事与自己无关,最后,潘石屹还是自掏个人腰包1000万补偿“坚石案”受害者,为于波买单,赔偿受害者。

  观点碰撞

  张金凤是否构成诈骗?

  正方 利用陷阱获取房产存恶意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刘玲律师表示,先履行合同中的部分义务,通过拖延或者消失等行为造成合同余下条款的不履行,这就是合同诈骗罪一个典型的构成形式。

  “很多情节均构成合同诈骗,比如张金凤利用合同中存在的陷阱获取房产后,立刻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获得利益,其主观是恶意的。”刘玲律师称,整件事情中,张金凤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不正当的方式获取利益,而客观上也实施了这种行为,侵犯了正常合同履行的秩序。

  反方 虽有风险但回报很大

  张振祖律师认为,张金凤诈骗的可能性不太大,也许她只是个炒房客。

  假设张金凤有100万,房子市价300万/套,她可以首付90万,用10万过户,然后将此房屋抵押给银行,再抵押给个人后,可获得300万贷款。

  以此类推,她可以不断地买房、抵押,按照协议规定,在3个月后付给卖家。但3个月内,只要房价上涨10%,她除去本金和银行利息,还可以有一笔盈利。

  这笔交易虽有风险,但操作简单,回报很大。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