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注册首个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起步需走好走稳

2013年04月01日 00:00   来源:安徽日报   

  3月26日下午,铜陵县工商局将组织形式为家庭农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送到了位于该县西联乡官上村的中和家庭农场经营者丁跃进手中,这也标志着铜陵市第一个家庭农场成立。

  铜陵市农业产业化龙头示范带头人、市人大代表丁跃进,是铜陵县西联乡通过土地流转的种植养殖大户,拥有400亩土地100多亩水面,从事种植养殖、畜牧业和农家乐多年,年收入600多万元。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发表后,丁跃进立即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家庭农场,以期得到更大发展。此次申请成功后,丁跃进开始由自然人向工商登记的法人转变,他的种植养殖基地开始由农庄经济逐步向品牌化、集约化发展轨道迈进。(张援南、陈炜)

  经济快评:家庭农场起步需走好走稳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扶持家庭农场,一个多月来,全省各地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日前,省城合肥发出第一张家庭农场营业执照,庐江同大镇潘英友成了全市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砀山县滕义宣的种鸭场也刚刚获得宿州市首批“家庭农场”授牌,同时授牌的还有其他9家大型家庭农场……据统计,先行先试的滁州天长市、宣城郎溪县和宿州市已有初具规模的家庭农场2888个。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不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规模化进程,使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也大大提高了农民收益。然而,在发展初级阶段,必须注意把握和处理好“三个关系”,才能推动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

  推动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家庭农场规模大与小的关系。放眼全球,适当控制规模,发展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是世界现代农业比较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我省地少人多,家庭农场规模不宜过大,平均规模在150亩至200亩之间为当,即使是淮北平原地区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农场,一般也不宜超过300亩,蔬菜规模不宜超过30亩。省内先行先试的家庭农场实践表明,种200亩左右的田地,机械化能力也可得到有效发挥,年均利润可达15万元左右。若规模过大,反而会出现二次转包土地的情形。

  推动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家庭农场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协调发展。家庭农场与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相辅相成,共同依存于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但又各有其特点。全省各地发展家庭农场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既不能喜新厌旧、厚此薄彼搞“单打”,也不可刮浮夸风、弄虚作假搞“虚胖”。

  推动家庭农场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发展家庭农场“扶上马”与“送一程”的关系,不断完善扶持政策和制度。如今,由于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注册方法、经营范围几乎是一片空白,使不少地方的工商部门感到无章可循,只好让前来咨询、注册的“准家庭农场主”排队等候。国家、省一级层面出台正规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措施,从注册登记、土地流转、人才培养、农业科技、农业营销等方面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帮扶刻不容缓。有了规范的家庭农场认定细则和优惠新政,就可及时将那些等候的“准家庭农场主”“扶上马”,再“送一程”,使日臻完善的优惠政策和制度,不断驱动家庭农场主策马扬鞭奔驰在希望的田野上。(吴小龙)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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