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今年社会建设工作8项要点

2013年04月03日 17:43   来源:深圳特区报   甘霖 肖意 杨丽萍

  昨天下午,全市社会工作会议正式发布了《2013年全市社会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该《要点》包括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等8个方面的内容,总计27项具体任务,每一项都明确了牵头落实单位。

  今年出台《政府转移事项目录》

  《要点》首先提出,要开展实有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现状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调研,算清财政投入基本账。在此基础上,制定《深圳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确定本年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项目。

  市政府在今年提出要重点办好111件民生实事,《要点》提出要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确定责任部门和时间进度。同时,要把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化均衡发展纳入“特区一体化”行动计划。

  以改革促发展的思路在《要点》中得到体现,《要点》明确提出推进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社区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根据《要点》,今年我市将出台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试点改革的意见及配套政策,出台《政府转移事项目录》、《社会组织目录》、《政府职能购买服务目录》等。

  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要点》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共计6项,包括深入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公共安全应急保障机制等。

  工商经济等八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要点》提出,要继续实施“风景林工程”,创新探索“幸福社区”、“宜居出租屋”、“幸福方程式”等社会建设先进经验,并开展全市社区基础设施情况普查,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不断夯实社会建设的基层基础。

  如何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一直广受关注。根据《要点》,我市将简化登记手续,对工商经济、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娱、科技、体育、生态环境等8类社会组织予以直接登记。还将出台“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方案,落实行业协会“去机关化”、“去垄断化”改革的具体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要点》提出,要加快培育、推动各地驻深办事机构设立在深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协会,鼓励引导异地商会建立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

  制定诚信建设等法规规章

  存在法律空白是影响当前社会建设的难点之一。根据《要点》,我市将完善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出台诚信建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社会救助、社区建设、行业协会和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等社会建设领域方面的法规、规章。同时,要健全社会建设领域执法、司法保障机制,严肃查处社会建设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要点》提出,要强化各类企业等市场经济主体在社会建设中的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社会建设;要建立公益广告宣传责任保障机制,定期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窗口行业公众满意度调查、交通文明指数调查;要加强“志愿者之城”建设,动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公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学生和离退休人员加入社区志愿者服务。

  在加强社会建设领域队伍建设方面,《要点》提出要制定深圳市社会建设发展规划(2013-2015)和评价指标体系,制定把社会建设绩效纳入市管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的具体考核方案并抓好落实。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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