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将从7月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同时根据物价波动情况,督促各地及时启动价格补贴机制,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省民政厅一季度的工作通报,两节期间,实施了适度普惠性的节日补助和节日慰问,面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孤儿、艾滋病患儿等群众,及时、足额下达节日补助资金8.85亿元,惠及全省230多万人。
城乡低保对象和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截至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433元和361元。下拨冬春生活救助款共计1.39亿元。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