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水晶销售企业拒绝按照规定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且逾期不改正,日前三亚市物价局依法对三亚铂莱晶工艺品有限公司(下称海石水晶)、三亚亿佳哈斯里水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世纪昌源水晶)2家水晶销售企业,分别处以9.9万元和9万元罚款。这是我省首次针对经营者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且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开出罚单。
据了解,3月中下旬,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会同省物价局、三亚市物价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海口、三亚两地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检查组在三亚抽查旅游购物店时,海石水晶、世纪昌源水晶未按规定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且转移安装有收银系统、企业管理系统或财务系统的电脑设备,或删除、修改相关电脑数据。3月19日和3月22日,三亚市物价局依法分别向世纪昌源水晶和海石水晶发出《限期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的通知》,责令两家企业限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截至规定期限,两家企业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构成了拒绝按照规定提供价格监督检查资料且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给检查组执法制造了障碍,在三亚旅游市场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三亚市物价局依法对两家企业进行处罚。
省物价局指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检查,旅游行业所有经营者务必按照法律规定配合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按要求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 (记者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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