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起至25日,《陕西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昨日媒体就此报道了“每人每年植树三五棵这能做到吗”,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大家不仅关心植树数量如何完成,就植树地点的选择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西安市园林研究所所长助理王芳说,看完条例后她觉得有两个问题,首先就是树的概念不明确。条例规定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要植树3—5棵,但是是什么样的树?种植绿篱、花、草坪等算不算植树?她认为绿化的话各种植物都可以栽,不能局限于树。树的大小规定也不明确,如果是直径10厘米以上的树,栽种的话一个人肯定是完不成的,甚至需要上机械,那么动用机械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让公民个人承担肯定是不合理的。
王芳说,还有一个问题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植树地点的选择。如果在市内的话,基本是不太可能,因为市内空地都是规划设计好的,不是公民想栽什么就能栽什么的;但在市外的话就牵涉到一个后期养护和树成活率的问题,公民在市区外栽树之后这些树谁去养护?荒山荒地、郊区等地基本没有水源,成活率怎么保证?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不能为了植树而植树。
西安市绿化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条例最终通过了就是法规,那么每人植树3—5棵就变成了公民的法定义务,但现在建成区的绿化已经形成,基本没有地方需要居民去植树,而组织居民到周边郊县等地区植树的话,一则组织起来比较困难,二则出去的成本也比较高,甚至要大于植树的成本。其次,如果公民无法实现植树义务,就要按相关规定去收取绿化费,那么有可能会增加公民的负担。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讲师李莉华说,条例的出发点是好的,通过法定义务也可以提高公民植树的意识和积极性,但强制规定每人每年植树3—5棵不是最好的形式,而且这种规定很可能最终会流于形式,起不到真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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