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委通报五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2013年04月12日 08:46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赵杨通讯员/粤纪宣

  日前,省纪委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

  五起典型案件分别是:阳江市教师校长培训中心以培训考察为名,组织25名中小学校长用公款分别赴昆明、西双版纳和南京、上海、杭州旅游,培训中心副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旅游费用由出游人员个人承担。云浮市财政局在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用公款给干部职工发放新年开工“利是”,财政局长和纪检组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利是”款项被全部清退。佛冈县中医院、人民医院组织全体职工用公款举办迎春晚宴和抽奖活动,县卫生局原局长和纪检组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中医院主持全面工作的副院长和县人民医院院长受到警告处分。潮安县法院借建院20周年庆典,用公款举办晚宴并发放礼品,县法院院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被诫勉谈话,晚宴开支由出席晚宴的县法院领导共同承担。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始终做到步调一致、纪律严明,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通报强调,要坚持严格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贯彻八项规定和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结合起来,坚持从严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开展对照检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要认真查找并纠正各种铺张浪费现象,下大气力整治用公款“吃喝玩乐”和组织旅游,滥发钱物、违规举办庆典等突出问题,务求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报指出,要坚持领导率先,守土有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作风建设的“风向标”,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在作风建设中走在前、严自律、当表率。要坚持守土有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真正把改进工作作风同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通报明确,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等手段,加大惩处力度。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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