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中华遗嘱库,一亮相就业务爆棚,遗嘱办理申请已预约到了明年。老人因何为遗嘱而发愁呢?昨日,专门审理遗嘱纠纷案件的市二中院法官透露,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困惑很多,但其实,只要遗嘱形式规范,内容真实,即使将部分财产留给宠物,法律也是会支持的。
立不立
生前怕引发矛盾不立遗嘱,身后子女闹官司
老人离世后,遗产分割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近年来不断飞涨的房价,成了亲情间的一道坎。”市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长周瑞生介绍,经初步调查统计,该院审理的遗嘱类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涉及到房屋或者房屋拆迁。因为房屋的价值比较巨大,而且升值比较快,容易引发纠纷,这类案件的比重大约占所有遗嘱类案件的90%左右。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则财产分割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如有遗嘱,则按照老人生前意愿分配。“当然,即便有遗嘱,子女之间往往也会有争议产生。”周瑞生说,因此总会有一方想要千方百计地证明对己不利的遗嘱是无效的。
周瑞生认为,许多老人在生前不愿订立遗嘱,是顾虑到分割财产后引发子女对自己的不满和激化子女间的矛盾,正是这种误区为子女日后的矛盾埋下隐患。他建议,老人在世时,应尝试把所有子女召集齐,通过家庭会议把财产分割讲清楚,并履行完毕。或者,可以通过订立遗嘱将后事交代清楚,“以免给后代带来纷争,影响感情”。
怎么立
遗嘱效力起争议,翻出生前档案验笔迹
市二中院民六庭法官胡建勇说,在审理诸多涉及遗嘱纠纷案件后,发现许多人对于该如何订立遗嘱、订立何种遗嘱并不清楚,更谈不上了解不同遗嘱的法律效力差异了。他说,经常有老人子女在法庭上称,老人生前在与街坊邻居聊天时,明确表露要分割财产给自己,“他们不了解,这种闲谈时的‘意思表示’根本没有法律效力。”
胡建勇介绍,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儿子和继母打遗产分割官司。儿子拿出一份父亲生前的自书遗嘱,继母认同该遗嘱上的签名属实,却又拿出一份更具时效性的老人自书遗嘱。法官经过审理,最终证实第二份遗嘱系继母方伪造。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许多人会说谎。”胡建勇说,自己曾遇到许多伪造老人生前笔迹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还会有当事人找来两个亲友,伪造老人曾在他们见证下订立过口头遗嘱。甚至,有当事人通过鉴定机构或者医院造假,通过指认老人签订遗嘱时神志不清醒,来推翻真实遗嘱的有效性。
胡建勇说,在审理这些案件中,法官为了证实老人笔迹,往往要从其生前工作单位调人事档案等能够进行字迹对比的材料,或者为证实老人签订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向专业的医科专家咨询,才能够核实遗嘱的有效性。他建议,老人生前应尽可能地选择法律效力最佳的公证遗嘱,来确保财产分割的有效执行。
立给谁
遗嘱个性化,给宠物留财产也支持
胡建勇说,对于法院来说,主要职责是审查遗嘱是否为老人的真实意愿,遗嘱处分财产是否明确,该财产是否属于老人可以分割的个人遗产。但财产该怎么分,分给谁,则是老人自己生前要解决的问题。
市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丧偶多年的老人在去世后,将过半财产分给了自己生前的保姆,还分出10%的财产给自己养的宠物“小豆狗”,交由自己的妹妹代为保管,却没有把财产留给自己的一双儿女。老人在遗嘱中写道:“他俩都没有尽孝道,我也没享受在他们成年后应得的尊严和孝顺,财产他们没有份额。”最终,法官经审理认为,老人遗嘱的表达方式符合他生前的生活习惯及心理需求,遂判定支持遗嘱的有效性。
“老人生前需要的,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精神的陪伴。”周瑞生说,该院近几年来审理的案件中,将财产留给保姆和宠物的案件在增多。而在这类遗嘱中,只要老人订立的遗嘱格式规范,则他们的决定也会得到法院支持。周瑞生建议,老人在订立遗嘱时应该避免情绪化,应综合考虑子女们的平衡。而在老人去世后为了证实遗嘱真假而争执不休的子女,真应该在老人生前多尽孝道。
(责任编辑:吴肖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