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想各地(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廉租住房、周转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实施细则,狠抓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框架体系已基本形成。
狠抓资金保障。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委的支持,加大对西藏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标准;另一方面,西藏不断加大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在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预算中安排6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狠抓土地保障。自治区优先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计划,做到计划单列、应保尽保。
简化审批手续、下放审批权。按照“同级审批,特事特办”的原则,将1000万元以下投资的项目下放地(市)审批,开通了绿色通道,加快了审批进度。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