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实施相关指标 2021年基本实现城市定位

2013年04月25日 08:41   来源:人民网   

  24日,天津市政府印发通知,《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公布实施。指标体系突出天津与北京的融合发展,发挥天津的比较优势,到2021年基本实现天津城市定位。 24日,天津市政府印发通知,《天津城市定位指标体系》公布实施。指标体系突出天津与北京的融合发展,发挥天津的比较优势,到2021年基本实现天津城市定位。

  据悉,为了实现好国务院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即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天津市把城市定位的内涵界定为:我国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发达的现代服务中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端人才聚集地,具有强大综合实力、资源配置能力、服务辐射能力、自主创新能力的国际性经济中心城市;拥有世界一流大港、综合交通体系完善、物流高效便捷、对外开放程度高的国际港口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生产方式绿色循环、生态环境优美和谐、居住生活舒适便捷、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生态城市;是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和改革开放的桥头堡,在实现京津冀、环渤海地区一体化发展,带动北方和中西部经济加快发展中发挥重大示范和引领作用。

  根据“十二五”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测算2016年、2021年各指标目标值,总体来看,2011年城市定位的实现程度为54.3%,为落实国家对天津的城市定位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实现程度为76.7%,基本确立天津城市定位的框架;2021年实现程度为96.1%,基本实现天津的城市定位。(记者 孙毅)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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