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形象归属问题入选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2013年04月27日 08:08   来源:文汇报   

  昨天(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迎来第13个年头,上海市版权局当日发布2012年度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在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的案件中,关于动漫美术作品或形象被侵权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位列榜首的上海真彩多媒体有限公司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是上海首例利用移动终端实施著作权侵权活动案件。

  十大案件中关注度较大的“葫芦娃”角色形象版权归属问题,已有定论。法院驳回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两原告的申诉,认定“葫芦娃”形象与作品不能分割,版权应归属美影厂。

  “蜡笔小新”是日本著名的漫画形象。该动画形象独家拥有方日本双叶株式会社称,上海恩嘉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未经授权,在商品、宣传、商标上大肆使用“蜡笔小新”的形象。上海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上海恩嘉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蜡笔小新”卡通形象及文字,在其产品上进行复制并销售,还在网络宣传中进行传播,构成实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记者陈熙涵)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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