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4月26日,记者从阳春市纪委获悉,经25日阳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何昭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据了解,经阳春市纪委查实,原阳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合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何昭亮在结婚后,与李梅(化名)发生通奸行为,并导致其怀孕生育了儿子的事实,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并造成超生的后果。根据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给予何昭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建议由市工商联罢免其常务副主席职务。
据举报人李梅介绍,她与何的妻子曾是同寝室高中同学,已婚的何昭亮对其“纠缠不已”。对于这段经历,何给纪委的解释是“三角关系”。
李梅透露,1994年,在其与另外一名男子举办婚礼前,何在她的单位宿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次年,她早产生下2名男婴。2000年年初,李梅的丈夫发现两个孩子“一点不像自己,并导致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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