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6日通报霍邱县“3·14”铁矿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情况,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行政处分,10人、2个单位受行政处罚,3个单位受行政处理。
据安徽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李大华介绍,2013年3月14日6时左右,六安市霍邱县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二采区3号副井发生高处坠落较大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规作业而发生的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六安市政府近日已经对该事故作出处理,1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人受到行政处分,10人、2个单位受到行政处罚,3个单位受到行政处理。安徽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经对该事故进行通报,并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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