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生态文明建设新政施行 乱扔烟头开首张罚单

2013年05月02日 15:19   来源:贵阳晚报   田丹 李最

执法队员在筑城广场清查占道经营 涂保铭 霍艳恩

  昨日,《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市民因乱扔烟头,被当场处以50元罚款。这也是《条例》施行首日的首张“罚单”。

  昨日,针对乱吐、乱扔、占道经营等《条例》明文禁止的内容,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队员在全市各区开展了现场执法行动和《条例》宣传活动。据了解,不得横穿马路、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倒垃圾等行为,不仅被写入《条例》,还按照“从严从重”的原则制定了5元至1000元不等的处罚规定。

  当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在甲秀广场游玩时将烟头扔向南明河里,被执法队员抓个正着。执法人员在出示了《条例》的相关规定后,现场作出罚款50元的处理。这也是《条例》实施首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我随手丢烟头都习惯了,以为没人管。”张先生说,罚款虽然有点多,但有了这次深刻的教训,以后会特别注意自己的行为。(田丹 记者 李最)

  -延伸阅读

  执法人员:处罚与教育并重

  A 镜头一: 乱扔垃圾

  地 点: 甲秀广场

  在甲秀广场、河滨公园,乱扔垃圾的现象不少,绝大多数市民都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改正。但也有市民以“不是我丢的”为由,拒绝配合执法,常常趁执法人员不注意就溜之大吉。

  B 镜头二:占道经营

  地 点:筑城广场

  每逢节假日,筑城广场就成了占道经营的“重灾区”。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卖风筝的小贩零零散散地坐在两侧的花坛边,卖烤小豆腐的摊位则在花坛后。执法人员一现身,小贩们立马提起箩筐离开,转身又在另一个没有执法人员的角落继续摆摊。

  记者清点了在筑城广场摆摊的小贩,约有14人,在执法人员劝导下真正离开的却没有一人。一位执法人员说,占道经营一直是广场管理的难点,“小贩要养家糊口,市民又有购买需求,我们执法虽然有法律依据,但是实际操作却有难度。”

  C 镜头三: 随地吐痰

  地 点: 延安路

  “随地吐痰”几乎是所有环卫工人“最讨厌行为”之首,同样也是城市综合执法人员执法的难点。“首先是取证不易,其次是违规者不买账。”在延安路执法时,执法人员“抓到”好几个随地吐痰的市民,但对方均称“没钱”、“没文化”,执法人员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一位市民在车站等车时,随地吐了一口痰,才发现执法人员就站在背后,一边说着“我错了”,一边跳上刚刚停靠的公交车。

  很多围观市民表示,对待不文明行为,就应该处以重罚,“只要罚一次他们就记住了,就不敢乱吐乱丢了。”一位张女士说,重罚和教育应该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市民的文明意识。(田丹 李最)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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