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披露,日前,汕头潮阳区港务局副局长、原潮阳水务局副局长赵宏展、现任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实名举报,称汕头潮阳区重点民生工程--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是烂尾工程,也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这项工程本应两年完工但至今7年还未完工,在建时还发生7次大坍塌,共计1200多米,小垮塌更有多次。其中,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发生了306米大坍塌,包括三人在内的数名干部被惩处。“只有他们三个人对惩处决定不服,其他人都认错接受惩处。”昨日,汕头市纪委负责调查处理此次坍塌案的案件审理室陈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年工程拖延7年未完工
金关围集雨面积95.7平方公里,堤围全长约34公里,直接捍卫金灶、关埠两镇总耕地面积6 .22万亩,人口26 .99万人的安全,是潮阳区的主要产粮区。为了完善金关围防洪、灌溉、排涝、防潮体系,提高其抵御洪涝的能力,所以当年,当地政府提出了金关围堤防工程。
2007年11月15日,金关围堤防工程全面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两年,该工程达标加固建设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2009年9月24日,本应快完工的金关围堤防工程实际完成量只有六成。
直到在2013年3月18日,潮阳区政府下发的《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上,称金关围堤防工程还有近10%的工程量没有完成。
据媒体披露,不仅是工程拖延,在施工中,此项工程还多次发生过坍塌。赵宏展、洪惠强和马和丰提供的材料显示,金关围堤防工程从2009年12月23日到2012年2月7日,先后发生7次大的坍塌,小坍塌还有多次。他们说,“金关围堤防工程就是边建边塌”。
违法采砂被认为是坍塌主因
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发生的306米大坍塌后,官方曾对此次坍塌进行了专门的调查。当时,调查组《关于汕头市金关围玉路堤段坍塌情况的调查报告》下了这样的结论:非法采砂改变原河床形态是造成该次险情的主要原因,“河床在坍塌段已形成一个长约800米、比原河床深6-8米的深槽,深槽位置靠近堤脚,造成堤脚临空”;再加上原堤段地质条件差、地基下卧深厚淤泥层,发生坍塌时为退潮期等因素,造成堤脚在被掏空的情况下出现整体坍塌。调查组调查到2007年10月开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间,有林某、黄某的采砂船在玉路水域违法采砂合计达八九个月之久,认为应追究水政执法部门的责任。
为此,一批责任人被处分,时任潮阳区水利局副局长赵宏展,潮阳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副队长马和丰及金灶镇两名干部等人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潮阳区纪委在2011年5月20日下达对赵宏展的处分决定书中认定:“2007年10月开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间,采砂船在玉路水域违法采砂合计长达8至9个月之久,赵在任期间,分管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马和丰的处分书中认定“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采砂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其他几次坍塌,官方并无公开回应,也未处理任何责任人。
对于执法责任,马和丰表示,发生堤围坍塌事故的榕江属于汕头和揭阳的跨市河道,根据相关规定,跨市河道应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省授权有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并且根据汕头市河道采砂执法责任书,榕江水域的违法采砂行为也不是由潮阳区水利局(现水务局)负责查处。赵宏展则认为,其后,市应急办的调查结论和汕头市水利部门的一些文件都说明了,工程设计忽视地基处理才是导致大堤在加固后屡屡坍塌的真正原因。赵宏展、洪惠强、马和丰三人都认为省水利厅调查组的结论站不住脚,并开始走向信访和举报之路。
汕头纪委表示其他干部都认错接受惩处
为给自己“找个说法”,赵宏展透露,他曾向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提出了多个问题,汕头市监察局都给予复核和给出了复核结论。
在汕头市监察局今年3月份发出的文件---“汕监审[2013]4号”称,对于赵宏展提出在调查过程中如实反映问题遭遇恐吓和伤害,潮阳区公安分局已经对此展开调查;对于赵宏展提出申诉认为金关围堤段一再坍塌的问题背后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问题,汕头市纪委已经责成潮阳区纪委展开调查。“以上问题查明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这份文件称对于赵宏展的处理“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汕头市纪委负责调查处理此案的案件审理室陈主任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市纪委高度重视此案,还专门经过汕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并报省纪委、监察厅同意,一致对原处分予以维持。”他还说,当时处分了一批干部,其他人都已认错,服从惩处,仅此三人不服,进行上访。
但是,对于汕头市纪委的决定,赵宏展依旧不服,表示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据媒体披露,随着粤东地区汛期的临近,今年3月6日,潮阳区专门召开了金关围堤防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在这次有潮阳区主要领导参与的会议上,着重强调责任追究,“按市的指示精神,采取相应措施,查明工程多次出现坍塌的原因,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会议也决定由潮阳区纪委积极与汕头市纪委、汕头市检察院联系,采取措施,查明工程多次出现坍塌的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