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省级救灾避难所 提前6小时发布洪水预报

2013年05月07日 09:12   来源:南海网   蔡天峰

  我省计划2015年建成1个省级救灾应急避难中心救灾能力满足50年一遇特大自然灾害需求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体系建设,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

  《海南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与省地震局、省安全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计划到2015年,完成1个省级救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省内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运输能力满足50年一遇特大自然灾害的需求。

  监测预警

  洪水预报提前6小时发布

  省政府计划建设地震观测台站、地震及火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地震紧急处置平台,完善地震观测台网。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点调查,建立省级及市县级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系统。

  检测系统建成后,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洪水预报将提前6小时发布,准确率达到90%以上,热带气旋预报准确率提高10%,24小时台风路径预报偏差在100公里以内,突发气象灾害预报时效提前30分钟。风暴潮灾害紧急报警提前6小时发布,海啸灾害预警提前30分钟发布。

  应急救援

  建1个省级救灾应急避难所

  《规划》指出,政府将在2015年建设1个省级救灾应急避难中心,避难中心将选址海口市,中心设有明显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同时,政府将依托省武警消防总队现有培训场地和专业力量,分别在海口、三亚、洋浦、琼海、琼中建设5个区域性综合救援培训基地,提高全省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据悉,“十二五”期末,省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率将达到80%以上,在接到救援命令后3小时内可到达受灾现场。

  应急保障

  受灾群众12小时内得到初步救助

  为加强省内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省政府计划建立省级和海口、三亚、儋州3市储备蔬菜、矿泉水、方便食品等品种的二级应急商业代储机制,建成以省级和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万宁6个市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为依托,其他市县救灾物资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到2015年,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运输能力可达到50年一遇特大自然灾害的需求,并保证省内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24小时内灾民的吃、穿、住、饮用水、医疗、防疫等应急措施到位。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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