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医患关系”立法

2013年05月08日 11:22   来源:深圳商报   

  在“5·12”国际护士节即将来临之际,深圳市人大常委会5月7日组织相关慰问活动,并与部分护士和卫生界市人大代表座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在座谈会上透露,市人大在卫生方面将重点推进“医院管理”和“医患关系”立法,争取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起草工作。

  近年来,“医患纠纷”在全国各地有愈演愈烈之势,医患双方缺乏信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宇扬在会上透露,市人大将重点推进“医院管理”、“医患关系”两方面的立法工作,争取在两年内完成相关起草工作。他说,立法的目的就是要规范医院的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医护人员职业操守失范的现象。同时,以法制手段保护医护人员免受“医闹”,重建医患双方的信任,把不正常的医患关系扭转过来。

  对此,不少参加座谈会的护士表示“深受鼓舞”。市妇幼保健医院产科护士长陈丽华说:“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很少有人为医护人员说话。今年3月,我们医院有一个护士被患者家属软禁了3个小时,身体和心理遭受了极大的打击。”

  市卫人委副主任谢若斯在会上表示,医护人员和患者都是希望“治好病”,应是“同盟军”的关系,如果把这两者的关系对立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他说,有很多病医生也是无能为力的,希望社会能给予他们足够的理解和支持。(记者 屈宏伟)

(责任编辑:吴肖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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