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等菜品

2013年05月09日 09:09   来源:西宁晚报   王紫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我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展开加强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其中,重点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及农牧区餐饮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特别要求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凉拌菜、野菜等。

  此次监管工作中,要求学校食堂、家庭宴请要注意食物的保存,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加工、储存的食物要生熟分开,隔餐和隔夜的熟肉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同时,要求餐饮单位严把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储存及加工过程关,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卫生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索证索票、洗洁精消毒剂使用等制度。我省农牧区群众制配食物时,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用盐或因无冷藏设施导致食物储存不当发生霉变,食用后容易引发中毒。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这一问题,将加大对农用药物及化学品管理使用方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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