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涉及城市供水设施工程设计方面建设单位该如何操作?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城市供水设施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记者: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是怎样分类管理的?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总表用户,以结算水表为界,水表以前的进水管、进水阀门、阀门井、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和维护。结算水表后到用户的管道、出水阀门、水表井及其他设施由用户管理和维护;
安装单元结算水表的用户,以单元结算水表为界,水表以前的进水管、进水阀门、阀门井、单元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和维护。单元结算水表后到用户的管道、出水阀门、水表井及其他设施由用户管理和维护;
户表用户的供水管理及其附属设施以进户单元的第一个支点阀门井为界,阀门井、阀门及以前的供水干管、进水管、结算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管理和维护。单元阀门井以后的出水管、出水阀门及其他设施由用户管理和维护;
结算水表至表前第一个分支接管点距离大于20米,或进水管与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规定的防护距离时,以第一个分支接管点阀门为界,接管点阀门井、阀门、结算水表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管理和维护,接管点阀门以后的进水管、水表井、水表井的出水阀门由用户管理和维护。
记者:二次供水设施该由谁管理维护?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由产权人负责。属于共有的,由共有人负责。
记者:若用水单位出资建设、改装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的结算水表以前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时,该怎么办?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由城市供水企业统一管理后,方可使用。
记者:单位和个人能不能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工程建设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供水企业,对施工可能影响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按供水企业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记者:城市供水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水质、水压检测的项目、频次、方法和设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对供水水质不能自检或者自检项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应当委托有法定检验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
记者:用户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后,几个工作日办结?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用户需要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提出申请,城市供水企业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用户签订《城市供水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记者:用户中止用水时需办理哪些手续?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用户需要变更用户名称、增加供水量、变更用水性质、迁移水表、终止用水的,原用户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用户中止用水的,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中止用水手续,结清相关费用。中止用水后需要恢复用水的,应到城市供水企业申请办理恢复手续。中止用水超过一年未申请恢复的,按自动销户处理。
记者:安装结算水表有何具体要求?
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答复: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安装结算水表,计量用水。结算水表应当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结算水表安装前应当进行计量检定,并到质监部门进行水表质量检验。结算水表经检定合格并经供水企业铅封后方能安装使用,未依法进行检定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使用。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