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西藏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

2013年05月21日 14:33   来源:SRC-1968   杨雨晴

  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为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及变化趋势,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方案规定,从2014年1月起,全区7地(市)环保局须对辖区内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2015年1月起,对辖区内地级以上、重点口岸和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所在地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

  方案要求,各地(市)环境监测站将对行署所在地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每月上旬采样检测一次,19个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采样检测1次。从2015年起,地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年6-7月进行1次水质全分析检测;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2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检测。

  “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的能力达标后,能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李林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石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