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奖励补贴 最高可补贴1.8万

2013年05月23日 17: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窦延

  黄标车提前淘汰给予奖励补贴

  提前报废最高补贴1.8万元,转出深圳补贴3000元

  昨天,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财政委、经贸信息委、公安交警局联合发布《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 6月1日起对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含报废和转出)或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给予奖励补贴,补贴最低3000元,最高1.8万元。

  市人居环境委介绍,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据统计,深圳市现有黄标车26.4万辆,仅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1.7%,但氮氧化物和PM2.5排放量分别约占全市机动车排放总量的48%和40%。

  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工作,是为了加快推进我市黄标车淘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从而有效改善空气质量。

  补贴办法规定,“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与国家5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相比,黄标车的单位或车主提前一年以上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或将黄标车转出我市。

  根据补贴办法,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间,符合要求的黄标车提前一年报废,根据车型大小、排放等级等因素,将获得0.5万—1.8万元不等的补贴,补贴标准与此前实施并已停止的国家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一致,其中报废重型载货车和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补贴最高,每辆1.8万元。此外,黄标车转出我市,补贴3000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该类车辆在《补贴办法》实施期间淘汰,均可视为提前一年淘汰。

  据介绍,我市将对黄标车逐步采取更为严格的限行措施,拟于2013年7月1日实施的第十八阶段黄标车限行措施中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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