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亿元奖补“一事一议”
村级公益事业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
“山茶花开映彩霞,茶花飘香千万家,一事一议新机制,农村迎来大变化。 ”东至县官港镇秋畈村村民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编成山歌,在乡村广为传唱。近年来,“农民出小钱,财政出大钱”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给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带来显著变化。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我省各级财政总共投入78.3亿元,带动农民和社会投资99.7亿元,累计建成村级公益项目9.4万个,九成农民群众受益,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这种“自己掏小钱、政府补大头”的政策深受农民欢迎,他们对村级公益事业的态度也从“要我干”变成“我要干”。 2009年,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省份进行改革。 2011年,我省又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纳入33项民生工程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了规范化管理水平,村内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等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得到了明显改善。
经过4年努力,全省九成以上的村每年都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有90%以上的群众受益。其中,2012年,全省逾1.5万个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041万农民受益,占农业总人口的95%;完成项目2.3万个,其中,修建村内小型水利设施项目7341个,村内道路23418千米,桥涵621座,村内环卫设施664处,村容美化亮化项目818个,村级公共活动场所275868平方米。 我省采取省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与农民筹资筹劳数额和县级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挂钩的“双挂钩”办法,按农业人口人均10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其中人均补助8元,奖励2元。在实施具体过程中,注重与民生工程、美好乡村建设、农村基层党建、完善村务监督机制等农村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挥相关政策的叠加放大效应。广德、宁国、东至等县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整合新农村建设和其他支农资金,重点建设村级公益事业,使山村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记者冯珉实习生江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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