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实行最严水资源管理制 用水超额累进加收水费

2013年06月03日 16:57   来源:深圳晚报   徐龙晨

  深圳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用水超过定额 累进加收水费

  深圳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超用水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单位,将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征收加价水费。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亿立方米以内(包括工业、农业及生活用水),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0.1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7.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0立方米以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2%以上,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这是记者从日前发布的《深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获悉的。

  据悉,未来我市将依据广东省确定的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各区(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完成深圳市用水总量分配方案,确定各区(新区)用水总量。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用水总量分配指标为控制参数,作为今后取水许可审批等水资源管理的依据。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定期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制度。对取用水单位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全过程的管理。不按国家技术标准规定安装计量设施、周期检定、开展水平衡测试、使用节水设施和器具的,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核减用水计划指标。

  未来我市将完善水源供水网络体系,加快建立“三纵四横”的水资源网络体系,即:东部引水工程、东深供水工程和西江引水工程的三纵工程和北环输水干线、供水网络干线、北部引水干线和东西部水源连通工程四横工程。此外,还将立足东江、着眼西江,开展东江引水三期、西江引水等引调水骨干工程前期研究,加快推进公明、清林径“两大水缸”和盐田、坂雪岗等水源支线及小型水库联网工程建设,有效提高水源调配能力和应急备用水源储备能力,使全市水源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到3个月左右。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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