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重点整治点招行为 发现违规降分录取一律立案

2013年06月03日 15:47   来源:西安晚报   

  昨日,国家教育部公布了2013年各地高考举报电话,其中陕西省招办举报电话为029-85221751。今年将重点整治“点招”等违规招生行为。

  省招办要求各地按照标准化考点建设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和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每个考场安排3名监考员,其中至少1名女监考员,由女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每科考试前,由教育纪检人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监考和拟进入考场工作人员进行检测,严禁监考和工作人员携带手机及其他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

  省招办还要求,各地招办和中学要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资格、高校提前单独录取的考生名单,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享受照顾政策类别、所参加的特殊类型招生测试相应项目等内容。

  对考生以欺诈手段,或者凭借招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徇私舞弊而取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当年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普通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据了解,从今年起,我省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一律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顺序录取,不允许高校使用预留或调整计划进行“点招”。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将重点整治“点招”等违规招生行为,对于违规降分录取的“点招”行为一律立案查处。

  社会各界如发现考试中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还可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010-66096242)和教育部考试中心(010-82520029)举报。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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