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李孝廉通报了今年第一季度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结果。
据介绍,陕西省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5座,最大设计日处理能力37.5万吨,最小日处理能力0.15万吨,总设计处理规模349.5万吨/日,实际总处理污水量为239万吨/日,通过综合统计核算,2012年至今年3月份整体运行负荷率68%。
检查中发现,陕西省县区级污水处理厂问题较为突出,设施完好率、处理效果和运行管理不很理想,存在污水处理厂升级提标改造资金不到位,工程建设滞后;管网配套建设滞后,影响进厂水质水量;污水厂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比较普遍,偷排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污水处理厂监管缺失,运行中涉嫌造假;污泥处理未引起重视,易造成二次污染;部门联防联控、职能互补方面有漏洞与盲点等问题。
检查组对全省105家污水处理厂现场取样送检,结果显示超标排污的有57家,占54%。全省现有28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设计标准的60%,占总数的27%。8家污水处理厂由于处理能力有限,致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超越管线直接排放。有29家企业处理设备长期存在故障,未进行维修。此外,污水厂每年产生的总量约44万吨的污泥,只有不到7%的污泥被无害化处理和生化处理。 (记者 汪曼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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