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无障碍设施是否齐全和完备直接体现了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昨天,深圳市规国土委、发改委、民政局、残联联合发布了《深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规划(2013-2015)》,对今后近至3年内、远至20年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了统筹安排。按照这部规划的安排,无障碍设施将不再局限于机场、口岸、车站、商场这些城市的脸面地区,而是将深入到社区住宅、城市所有路网、公交站以至公共厕所等场所,一个城市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将遍及各个角落。
规划中提出,今后3年之内,对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城市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技术要求设置缘石坡道、盲道,对人行横道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区域主要道路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增设轮椅坡道和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
规划中还建议以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为试点,推行无障碍住房配建工程;每100套住宅(中高层和高层住宅及公寓)应设计不少于2套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住房套型;低层、多层住宅及公寓宜设占总套数2%—4%的符合乘轮椅者居住的无障碍住房,且至少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无障碍住房应设在底层,当无障碍住房设在二层及以上时,应设无障碍电梯。当不设无障碍电梯时,其公共楼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此外,规划还建议在主要商业(步行)街、城市广场和城市公园及旅游景点入口处,现状未设置盲文地图的应改造设置,新建的以上场所应在入口处或显眼位置设置盲文地图。这种地图供视力残疾者用手触摸,有立体感,且能体现建筑位置,并配有盲文说明,未来根据实际需要,还有望在盲文地图中增加语音播报功能。 (记者/李斌)
链接:分阶段目标
2011年—2015年 示范建设阶段
新建的建筑、城市道路、公共空间等100%严格执行国家规范的无障碍设计强制性要求;重点对城市主要干线道路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开展无障碍改造工作,实现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率达到80%的目标;5年内,市、区中心区、机场、口岸、车站等门户地区基本完成无障碍设施的系统化建设和改造工作,逐步建设无障碍环境。
2016年—2020年 全面开展阶段
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城市主次道路、市区级公共建筑、城市重要公共空间的无障碍设施全覆盖;加快推动居住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实现无障碍改造率达到80%的目标。
2020年—2030年 稳步推进阶段
实现设施无障碍、公共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三者的相互结合、相互促进,逐步形成完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体系,成为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示范城市。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