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查105座污水处理厂 半数以上超标排污

2013年06月04日 10:36   来源:三秦都市报   赵静

绘图/辛刚

  今年一季度,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已建成投运的105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6月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孝廉通报了执法检查结果,我省半数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存在超标排污情况、每天100多万吨的处理能力被闲置、政府拖欠运行费致使污处厂无法正常运营……我省城镇生活污处厂存在的问题还真不少。

  管网不配套每天100万吨处理能力闲置

  “陕西一年排放的13亿吨废水中,生活污水的排放量要达8亿吨以上,占总数的2/3。”省环保执法局局长马小现说,目前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水环境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

  我省现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5座,总设计处理规模349.5万吨/日,实际总处理污水量为239万吨/日,每天有100多万吨的处理能力被闲置。通过综合统计核算,2012年至今年3月份整体运行负荷率仅为68%。经过现场取样送检,显示超标排污的企业达57家,占总数的54%。

  李孝廉介绍说,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滞后,管网配套工程覆盖率低,致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远低于设计处理水量,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很多污水收不进污处厂,只能通过管网直排。

  政府拖欠运行费用企业无法正常处理

  令人惊讶的是,地方政府拖欠第三方运营商运行费用也是导致企业超排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统计,全省现有35家存在当地政府拖欠运行费用的问题,占总数的33%。省环境执法局局长马小现介绍,部分污水处理厂由于运行经费不足,设备无力更新维护,功能参数降低导致维修费用和单位电耗增加,只能低负荷运转甚至停运。政府拖欠企业运行费用的问题在咸阳市最为突出,当地政府仅拖欠咸阳南郊、西郊和东郊等三家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费用至少5000万元。而一个污处厂每个月需要至少200万元来支持运行,钱不够,企业只能停运、偷排或超排。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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