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渝水区:核减政府投资项目1.18亿元

2013年06月07日 16:40   来源:人民日报   魏本貌 吴红忠 曾志芳

  仙来办行政办证中心工程送审造价1222.5万元,审计核减155.7万元;罗坊惠民安置房工程送审造价1120.6万元,审计核减107.9万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公共工程审核中心对每项公共工程进行审计监督,今年前五月共对119个项目、送审5.39亿元的政府投资进行审核,核减金额1.18亿元。

  为防止公共工程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量等现象,该区成立了政府工程投资审核专业机构——区公共工程审核中心,为区纪委下设单位。中心负责对政府投资的所有工程实行竣工决算审核,并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项目竣工结(决)算的真实、合法和投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同时对财政性资金投入比重大或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等。不经其审计确认的项目,不得解除项目负责人的经济责任,不得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款,不得进行固定资产转账。同时,该区对工程预决算经审核后核减率超过30%的项目,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并依法追究项目主管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魏本貌、吴红忠、曾志芳)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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