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加班3天应得多少加班费?在南宁至少得386元

2013年06月13日 06:47   来源:当代生活报   黄冬梅

  端午节加班3天,应得多少加班费?

  在南宁至少得386元;单位“差钱”员工可投诉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黄冬梅

  核心提示

  端午节是法定假期,可是一些特殊的工作仍然需要一些人加班,班是加了可是加班费又如何计算呢?为此,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端午节加班费的计算办法,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劳动者加班,单位要支付三倍工资,并且不能以安排补休来冲抵,如若休息日加班两天,不要加班费而想要补休的则可拼出5天小假期。

  端午节加班3天

  最低可得386元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端午节放假安排,6月10日、6月11日、6月12日放假3天。根据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今年端午节也就是6月12日为法定节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6月10日、6月11日为调整后的公休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端午节3天都加班的加班费算法:

  按目前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月计算,端午节3天都加班,并且单位不安排补休的话,加班3天者可以获得约386元的加班工资。

  即:1200÷21.75×300%×1+1200÷21.75×200%×2=386元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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