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炸鸡排店垃圾不分类 城管开出200元罚单

2013年06月14日 07:59   来源:第一理财网   通讯员许龙 隋磊 记者李立立

  近日,鼓楼区城管湖南路中队对狮子桥“脆皮鸡排”店作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该店不顾餐厨垃圾应当分类处理的规定,擅自将其营业废油遗弃在公共垃圾箱中,导致美食街路面污染2平方米。

  近日,狮子桥附近的市民反映,狮子桥3号的“脆皮鸡排”店将店内的污油倒到门前的人行道上,路面被大片污染。据调查,原来这个店的早班员工将烹炸食品后剩余的食用油和油渣用黑色垃圾袋盛放后扔入店门口前人行道上的公共垃圾箱中。记者看到,这个垃圾箱是分类垃圾箱,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型。店员将垃圾扔在不可回收箱内,可能是盛装污油的塑料被竹签戳破了,包裹在垃圾袋中的污油慢慢渗出,然后通过垃圾箱的缝隙流到人行道上。等市民发现时,被油污污染的路面面积已有2平方米左右。

  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向该店开出了《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清洗地面、清除油污,并携带相关证件到鼓楼区城管湖南路中队接受处理。店主丁某后来到鼓楼区城管湖南路中队接受处理,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收旧、车辆清洗、维修、饮食等单位或者个人污染环境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执法部门将对其开出200元的罚单。店主丁某对员工污染路面的行为表示歉意,愿意接受执法人员的处罚。

  执法人员还向店主介绍,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该经营炸鸡的餐饮店的油污等垃圾属于餐厨垃圾,应该由有资质的专门垃圾回收单位回收,而不是乱扔在垃圾桶中。丁某连连表示以后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

(责任编辑:邓一)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