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陶海华
在新旧政策交替过渡过程中,广西如何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运行机制,让农村低保金真正成为困难群体的“保护伞”?带着这些问题,6月14日,南国早报记者采访了自治区社会救助局负责人
一问
收入核对机制有何进展
问:《意见》提出,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信息核对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目前,广西在建立家庭收入核对机制方面进展如何?
答:农村家庭收入来源多样化,给核定低保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及财产状况带来极大困难。为此,广西成立了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的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逐步建立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及核对、核查制度,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核。
民政部门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半年复核一次、复核采取公示的方式,如果有低保对象家庭条件改善后不主动退保的,群众可以举报并提供证据线索,经核查属实后将其退出保障范围。
民政部门将联合房管、车管、社保等部门,不时对低保对象的购房、购车、收入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退出不符合条件人员。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