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人民网海南视窗通过曝光海南大学北门便民疏导点脏乱差现象,及根本不存在安置辖区困难群众就业,反成投资者赚取转租暴利的工具的事实。揭露了区、市两级市政市容管理部门在这处便民安置点的设置、管理过程中,未依照政策规定操作,涉嫌违规审批,为指定企业开拓市场。
6月1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海口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陛佳,他对区、市两级市政市容管理部门,为何未依照《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设置、管理便民疏导点,进行了解释。同时否认为市市政市容委为海口市文林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开拓市场。
现象:市政市容部门违反政策设置、管理疏导点
根据《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海口市严禁在一类道路设置疏导点,疏导点的申请及审批必须经过街道办(镇)提出申请,区城管局审批,市“五大工程”办实地进行勘察、走访,征求拟设疏导点周边的居民意见,最后由市市政市容委备案后方可设立,个人和企业不得自行申报疏导点。同时,疏导点摊位必须由辖区街道办(镇)安排本辖区范围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等困难群体进行经营。
然而,根据记者调查,海大北门便民疏导点的设置,既不是辖区人民路街道办提出申请,也不是美兰区城管局审批,而是美兰区城管局替海口市文林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市市政市容委在没有实地进行勘察、走访,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的情况下,审批设立便民疏导点。更令人质疑的是,本是用来安排辖区困难群体经营的“便民”疏导点,实际被投资者用作转租收取高额租金。
市市政市容委:确未征求周边居民意见设疏导点
对此,王陛佳表示,海口市对便民疏导点的设置、管理,的确依据的是《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为止该办法并未废除,仍然适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街道办很少提出申请,也不愿做设置意见,因此为了开展便民疏导点工作,改由区城管局申请,市市政市容委审批。
王陛佳说,海大北门疏导点的设立是因为美兰区城管局实际工作中发现海南大学北门乱摆乱占的现象比较多,想搞个疏导点起来,把这些现象收拢在一起,避免对海大学生上学、教学有影响。因此,美兰区城管局申请上报设立疏导点,市市政市容委派人实地勘察,认为此处设立疏导点既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也不扰民,还可以安排就业,因此才批复设立疏导点。王陛佳同时承认,这处疏导点的设立程序并未按《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征求周边居民意见。
对于王陛佳的说法,记者提出问题“为何海大北门便民疏导点实际经营过程中,既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周边居民意见特别大?”王陛佳解释,听说过又有这方面问题,问题出在美兰区城管局监管不到位,往往是城管执法队员一离开,就出现乱摆摊。
市市政市容委:为何企业经营,是区城管局事情
《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写明“疏导点摊位必须由辖区街道办(镇)安排本辖区范围内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户等困难群体进行经营”,而海大北门疏导点并非用作安置困难群众就业,反倒是投资者赚取高额租金。对于这方面的质疑,王陛佳解释,市市政市容委只是强调各区城管局尽可能来安排这些人员,而美兰区城管局完全没有安排这些人员,还是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这方面工作有做的不够的地方会再调查,发现不妥的地方会及早纠正。
在先前采访中,美兰区城管局反映,海大北门便民疏导点的设置过程中,海口市文林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是直接拟好了报告,到区城管局盖章,要求局里往上报,区城管局只是替企业申请疏导点,并暗示文林公司的申请已得到上级部门默许。对此,记者向王陛佳提问:“《海口市疏导点规范管理暂行办法》明文规定个人和企业不得自行申报疏导点,文林公司通过美兰区城管局作出申请,这种做法对不对,是不是意味着社会上所有公司都可以参与申请设立疏导点?”
“这个问题不怎么好回答。”王陛佳在简单作答后,进一步解释说,给市市政市容委设立疏导点的材料都是各区城管局申报的,哪个公司经营由各区城管局把握好。同时,市市政市容委对疏导点的设立,不是审批给公司,都是审批给各区城管局,最后为何由文林公司在操作,那是美兰区城管局的事情,文林公司与市市政市容委没有关系,不是市市政市容委指定的。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