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年内清偿乡村垫交税费债 认定“白条”债务

2013年06月19日 1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任丽娜

  19日,山西省政府对外发布消息称,2013年要全面完成全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其中对“白条”欠据进行了认定。

  记者从《山西省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了解到,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责任主体是县级政府。该项工作由山西省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级政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山西省政府称,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的范围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截至2013年1月1日尚未偿还的,乡村干部等个人以及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等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财政收入任务、应对年度干部考核而替村民垫交农业税等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包括垫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不含烟叶税)及其附加以及乡统筹、村提留等形成的债务,不包括垫交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各种集资、乱收费等形成的债务。

  关于“白条”等票据不规范债务问题,山西省政府表示,在发生债务时已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且有当事人双方及相关证人等签字确认的白条欠据或其他不规范票据,经过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账簿没有原始记载,且公示有异议的,不予以确认。对于数额较大的债务,视为可疑类债务,进行重点核查、审计。对为骗取偿债资金而伪造票据和做假账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债务的资金来源将采取中央和省级奖补、市级财政支持、县级政府筹措的方法进行化解。

  山西省政府称,将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山西将建立健全发生新的乡村债务责任追究制度,把举借新债作为对乡村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对违反规定造成新增债务的,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

(责任编辑:袁霓)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