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债务”近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词。江苏对于政府性债务是如何管理的?昨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其中推出8条措施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保障江苏财政经济安全运行。
申请贷款须提供融资规模控制卡
此前,江苏已成立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任组长,负责全省及省本级政府性债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实行政府性债务扎口管理。
今后,各级政府想举债得先通过严格的多道关。通知规定,江苏将实行严格的举债审批和预算(计划)管理制度。如从8月1日起,各地、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举借债务,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须报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对于各级政府的土地储备融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即实行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控制制度。
据悉,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应根据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按财政管理级次逐级上报至省财政厅审核。
据了解,自8月1日起,土地储备机构申请贷款的,必须提供融资规模控制卡。此外要加强公益性项目信托理财融资和企业债券管理。
地方政府一律不得以BT方式举债
对于违法违规的融资行为江苏将坚决制止。
新措施尤其对地方政府热衷的BT方式(即“建设—移交”模式,承建方以全额垫资的方式建项目,建成后移交业主,业主分期付款偿还项目资金)举债进行了严格规范。
通知要求,规范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除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确需采取BT方式且有明细可行的资金偿还计划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外,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不得以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
此外,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行为。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下一年度债务增幅不得超GDP增幅
从今年起,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一年度各级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核算,对风险超过警戒线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并责成其制定化解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其中,对已超过风险警戒线的地区,债务余额原则上不得增加,如确需新增债务余额,须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上一年度政府性债务风险未超过警戒线的市、县(市、区),其下一年度债务增幅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地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且债务风险不得超过警戒线。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统一交由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问责机制
债务数据严重不实
领导将被追责
对于政府性债务,江苏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今后,各市、县(市、区)凡出现债务数据严重不实、举借债务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债务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违法或违规融资等情况的,将依照《江苏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同时,省财政在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核定、财力性转移支付等方面,将进行相应扣减。
八条措施
一、实行政府性债务扎口管理;
二、实行严格的举债审批和预算(计划)管理制度;
三、实行土地储备机构融资规模控制制度;
四、加强公益性项目信托理财融资和企业债券管理;
五、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
六、强化政府性债务基础管理;
七、实施风险提示和余额控制制度;
八、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约束机制。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