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依法严惩食品药品行业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2013年06月21日 12:56   来源:陕西日报   耿薇

  记者从6月20日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陕西省文明委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教育治理活动。

  《实施意见》指出,陕西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要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群众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紧紧抓住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重点,努力抓出成效。重点领域涵盖食品药品行业的制造、包装、销售等环节;政务服务、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商场超市、公安、通信、网络、银行、运管、医院、学校、工商、税务等“窗口”单位;广场、公园、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农贸市场、景区景点、街巷道路等公共场所。

  《实施意见》要求,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引导人们知荣明耻,遵德守礼;要全面实施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等引导行动,注重塑造点滴文明;要在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引导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立德修身、勤政廉政;要在全社会广泛实施扶危济困、生态环保、文化惠民等重点志愿服务项目,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实施意见》强调,要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食品药品行业中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管;要健全制度体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教育、公众、舆论等各种力量,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管理引导,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道德进步带来的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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