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诉湖南湘西自治州海事局截留船民6万元碍航费

2013年06月21日 11:27   来源:湖南日报   欧金玉
    自治州海事部门雁过拔毛

    截留船民碍航费

    6月20日,泸溪县41家货运船舶业主代表,来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州海事局上访,为当地海事部门截留应给船民的6万元碍航费讨说法。同时,他们也向本报进行了投诉。

    船主们投诉称:前不久,桃源县因建电站导致沅水封航,有关方面给所有沅水上游的常德、怀化及自治州有证合法运输船舶赔偿了碍航费,其中泸溪县第一次给了30万元,当时自治州海事部门以管理费等为理由截留了3万元。船民们虽然对此有意见,但又无可奈何。谁料,这次第二次封航,有关方面共补偿21万元,海事部门又拿走了3万元管理费。还把另3万元分给了一家根本无资格参与分配的公司(第一次就未参与),这家公司的船都是上千吨的运油船,它们只是在泸溪县上了户,根本未在此水域经营。海事部门如此私扣乱分,导致真正利益受损的船民补偿减少。有一名船民诉苦说,自己买船就投资了100多万元,专门运货到湖北、长沙等地,封航使他的生意大受影响,前次停运1个半月,他分到了8000多元,这次停运1个月,只分到了4000多元。

    记者采访了自治州海事局副局长张永明。他介绍,桃源修电站影响了泸溪县船民的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应该给船民支付碍航费。第一次封航45天,有关方面支付了30万元。第二次封航1个月,对方又支付了21万元。张永明解释说,第一笔碍航费分下去后,船民们并未提出异议。此次引发投诉,主要是因为有一家过去运输油品的公司3艘船参与了分配,按12元每吨的标准分走了近3万元钱。

    上访船民认为这3艘船不能参与分配,张已答复船员:海事部门是按相关规定分配给这3艘船碍航费的。至于海事部门截留6万元钱确有此事。主要是因为给船民争取此费用,州、县海事部门多次到桃源和省里开会、沟通,海事部门花了不少费用,第一次便留了3万元钱作为工作经费,其中泸溪县海事部门2万元,自治州海事局1万元。第二次封航的碍航费,海事部门照样留下了3万元,按上一次比例分配。

    船民对此作法很气愤:海事部门作为一个政府机构,本来就是为船员搞好服务的,工作经费理应由国家财政保障。如此截留船民的碍航费,不是雁过拔毛吗?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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