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销售代理费0.5%?是手续费

2013年06月26日 16:04   来源:广州日报   肖陆军

  住建局:0.5%不是销售代理费,是售房手续费

  安居型商品房供不应求,竟然也有销售代理?本月19日,微博实名认证网友深圳市美亨投资咨询公司总裁@美亨妹妹在微博爆出这一消息,并指出安居型商品房也有“指定代理商”,且代理费不低,中海某安居房“谈判”0.5%。

  微博内容是否属实?昨日,深圳市住建局向本报记者发来了官方回复,回复称安居型商品房的审核、配售工作,具体由深圳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售房中心)组织实施,并无任何所谓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售房中心属于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土地出让前,即制定《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明确向开发单位提取一定的售房手续费。以媒体提及的中海阅景馨园为例,其售房手续费实际按售房款的0.5%计取。

  微博爆料:安居型商品房销售也有代理商

  本月19日,微博实名认证深圳市美亨投资咨询公司总裁@美亨妹妹实名曝出如下内容:“猛料:最近跟业界朋友交流得一消息:安居房有‘指定代理商’,且代理费不低,中海某安居房‘谈判’0.5%,此后的安居房当不会低于这个点数了。估算下,今年有@招商锦绣观园 @卓越西乡项目 6盘上万套安居房,合计约70万建面……中原世联美联同致行等代理界朋友羡慕嫉妒恨不?”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爆料网友@美亨妹妹,面对记者采访,美亨妹妹不是很愿意提相关信息,只是说自己竟然敢提这个0.5%的具体数据,自然不会空口无凭。美亨妹妹的爆料也引起了一些地产界同行的感叹,有微博认证为地产策划界的同行微博跟帖发言:“真心羡慕嫉妒恨啊!”

  记者调查:销售代理多由建设单位旗下单位负责

  对于@美亨妹妹的爆料,有网友“凤凰树2012”指出:应该木有“统一的指定代理商”。安居型商品房由很多建设单位建设,往往这个建设单位会“指定代理商”。如深圳第一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永福苑,建设单位是富通地产,则由其旗下的城市策略代理销售。

  记者在深圳采访了解到,“凤凰树2012”所言应该属实。日前,记者电话采访了深圳目前正在上市销售的卓越西乡安居家园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对记者介绍西乡安居家园销售代理是由卓越集团旗下卓越物业负责。

  住建局:并无任何所谓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

  针对网友质疑安居型商品房也有“指定代理商”问题,昨日,市住建局向本报发来了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销售手续费有关情况的说明,内容如下:

  一。安居型商品房属我市保障性住房类型之一,不同于市场上的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的审核、配售工作,具体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售房中心)组织实施,并无任何所谓的安居型商品房“指定代理商”。

  二。根据市编办的批复文件,售房中心属于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办市本级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出售管理及售后跟踪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从售房手续费中列支。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土地出让前,即制定《建设和管理任务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明确向开发单位提取一定的售房手续费。以媒体提及的中海阅景花园为例,其售房手续费实际按售房款的0.5%计取。

  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售房中心作为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包括售房手续费在内的所有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专户;所有支出都需经财政部门核拨,除了人员经费支出外,其开支主要用于场地租金费用、安居房配售系统的开发维护费用、宣传公告费用、资料编制印刷费用以及提供安居型商品房的受理申请、信息查阅、选房签约、按揭贷款等一条龙服务等相关费用支出。所有支出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目的是为了做好安居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严格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售房中心作为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其收入和支出每年都需接受深圳市审计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安居型商品房售房手续费也要纳入审计监督范围。(肖陆军)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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