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期间基本医疗需求和权益,6月15日起,汶上县率先在济宁出台生育医疗费个人“零负担”政策。
汶上县医疗保险处主任胡胜中介绍,汶上县确定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县妇幼保健院为生育保险综合定点医院,其中县妇幼保健院为产前筛查定点医院。企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结婚后任选一所医院进行备案,生育时即可享受该政策。
“零负担”政策包括孕期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孕期检查费按每人1000元;生育医疗费按每人2500元(产后大出血在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结算);放置节育环按每人180元,引产术、流产术、绝育术按每人500元。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给定点医院进行定额结算,定额结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部分由医院负担,除生育职工及家属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外,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向生育职工另行收取费用。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