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新义安二审开庭 陈垚东否认黑社会也无需保护伞

2013年06月26日 06:48   来源:深圳新闻网   张玲 范贞

被告陈垚东对一审认定的7项“罪状”不服(刘晓哲 摄影)

  深圳新闻网6月25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范贞 )6月25日上午,深圳最大的涉港背景黑社会性质组织——“沙井新义安”陈垚东等涉黑案二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出法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派出公诉人出庭。

  “老大”陈垚东(绰号龙哥、BOSS)、“保护伞”原沙井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等24名被告人不服深圳中院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庭审预计将持续四天。

  黑帮:称霸一方的“沙井新义安”

  据广东高院刑四庭负责人介绍,陈垚东等涉黑案是深圳近年来规模最大的、案情最复杂、人数最多的黑帮案,一审判决书达827页,70多万字,法院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合议庭,法官仅前期阅卷就用了42天。

  据一审判决书认定,被告人陈垚东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纠集“沙皮狗”等社会闲杂人员,在宝安县沙井镇(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一带逞勇斗狠,为非作恶,成为当地颇具声名的恶势力。

  利用叔叔陈锡波的香港“新义安”黑社会组织成员的背景身份,陈垚东得到一伙社会闲杂人员的“尊敬”,开始在宝安沙井一带争勇斗狠。自1994年以来,被告人陈垚东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聘用员工、纠集同道等途径,逐步建立起以其本人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成为对沙井街道经济、社会生活中具有重大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按照江湖规矩管理组织成员,维系组织架构,盘踞沙井街道一带,长期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废品收购、码头运输、房地产等行业,实施了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刘少雄自2003年9月担任沙井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后,不仅不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协调打击黑恶势力,还与陈垚东等人长期交往、收受贿赂,纵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沙井街道辖区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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