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集体土地有了身份证 将进行宅基地流转探索

2013年06月27日 17:05   来源:南方日报   

  集体土地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记者昨日从市国土局获悉,珠海市已完成了农村集体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此外,集体土地流转的相关办法也有望年内出台。

  集体建设用地100%确权发证

  市国土局地籍管理科相关负责人透露,珠海市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应发证958宗,面积42329.8公顷,已发证958宗,发证率100%,其中确权登记发证到村民小组(经济联社)857宗。

  该名负责人表示,此举进一步维护了农民权益,有效解决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确权登记发证后,各村及村民小组之间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下一步珠海市土地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将进行宅基地流转探索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将是今后国土局的工作重点。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市2010年底修订《土地管理条例》时确立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但全市没有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该条例并不完善,只是简单地提了一下集体土地可以流转。”该名负责人透露,该局已结合珠海的实际,制定了《珠海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与之前的土地政策相比,操作性更强、突破更大。

  除了规定集体土地流转的范围、用途外,还将严格规定土地流转的程序、收益分成以及监督制度。“这套较为系统、全面的实施办法将有利于保障农民的权益,为集体土地流转提供依据。”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目前正上报市政府,有望年内出台。此后,珠海将在斗门、金湾等地选择几个村居试点。

  据了解,除集体土地流转“破冰”外,宅基地流转也将进行探索,至于流转的范围以及相关的规定,该负责人并没有详细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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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约集约用地将纳入政绩考核

  节约集约用地也成为国土局关注的重点。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珠海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较多,如项目建设过度依赖新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利用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等现象较为突出。此外,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仍存在制度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完善、政策措施不配套、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何以制度化的手段规范节约集约用地也十分必要。

  为此,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已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珠海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试行)》,并已经市政府八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原则通过,预计年内出台。

  根据该办法,珠海市将建立健全节约集约考核机制、调控机制、有序供给机制、批后监管机制、存量盘活机制、农村留用地与工业园配套互动机制等六大机制,以此推动节约集约土地工作的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珠海将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责权一致、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全面综合评价、考核各区(经济功能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市国土局透露,将土地节约集约考核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市政府每年向市人大报告珠海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记者/罗文范 实习生/崔辉 陈相利)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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