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医改的一个重要内容,6月26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公布了深圳市新一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政府将创新公共医疗卫生筹资方式,明确政府对民生医疗卫生的投入责任,充分适应深圳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积极回应市民日益增长的公共医疗服务需求。
据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民政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施行。
《方案》以“统筹规划、优化配置,明确责任、分级负担,加大投入、减负惠民,规范管理、确保效率,政府主导、民营补充,创新机制、分类保障”为原则,按照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任务和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明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健康服务、卫生事业发展支出、基本医疗保障补助等五类投入范围,并分类制定财政补助方式。
与国家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比,深圳在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方面的力度更大,以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据悉,除了医院基本建设、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以及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补助之外,《方案》根据我市公立医院运营实际增加三项补助政策:一是新建(整体重建或改建、扩建)医院运营补助,旨在缓解医院开业初期因医务人员、建筑面积、公用设施大量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水、电、物业管理等公用经费支出也随之增加带来的收支平衡压力问题。二是新建(或重建)、改建、扩建医院开办费,旨在按不与发展改革部门重复安排为前提,解决新建(或重建)、改建、扩建医院办公家私、小型设备等基本运营所需配置问题。三是非医方责任医疗欠费补助,旨在解决患者偿付能力不足或恶意逃费,且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仍未追缴到的欠费给医院造成的运营压力问题。
与深圳市原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比,《方案》改变对医疗卫生机构以定额补助为主的投入方式,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及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特点,创新补助机制,实行“以事定费”、“购买服务”和“专项补助”相结合的补助方式,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一是公立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补助,以医院前三年完成的诊疗人次、住院床日数与财政补助水平加权平均为基数,综合考虑医院承担的离退休人员支出,并结合医疗机构的工作数量、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核定每工作量财政补助标准,不另行核定在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建立充分体现多劳质优者多得、少劳质低者少得的动态补助机制。二是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通过“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方式,结合公共卫生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核定补助。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财政根据社康中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数量、满意度等因素,制定项目分项考评补助办法。(记者 余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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