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景区现停车缴费怪象:空车免费 载客交钱

2013年07月01日 10: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马文佳 刘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敦煌,这个甘肃酒泉市辖的县级市,因为悠久的历史和“石窟、壁画”而闻名于世。此时正值敦煌的旅游旺季,各地游客慕名而来,出租车成为他们接触敦煌的第一个窗口。

  中国之声昨天(6月30日)关注了在敦煌机场,乘客无法乘坐正规出租车,只能乘坐机场指定车辆、在火车站广场,只要下车就得交收费的情况。除此之外,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旅游景点的停车场,也存在着打车要交停车费的“怪现象”。

  关于敦煌,很多游客都知道,旅游攻略和旅行社最推荐的一日游景点,就是鸣沙山—月牙泉和莫高窟。这两个距离敦煌市区分别6公里和25公里的景区,也成为敦煌出租车司机最常出车的线路。

  但是,这里的很多司机都会对于接送乘客到景区就要交费的事而烦心不已。的哥王师傅(化名)说,在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出租车规范的落客地点是景区停车场,如果空车驶出停车场就不收费,但是如果有乘客上车,就要交5块钱的停车费。

  王师傅:敦煌月牙泉停车场,载客进去可以。但要是载客出来了,到门口就要交五块钱。拉一个人到城里面才十块钱,光停车费就五块。我们不敢拉人,只好空车回来。

  而在敦煌莫高窟,进入景区的路上,就可以看到有“严禁路边停车和下载游客,违章罚款100元”的警示牌。也就是说,如果游客打车进入莫高窟景区,也只能开进停车场下车。而只要进入停车场就要交6块钱停车费。

  王师傅:出租车到莫高窟里面也要收钱,就算是一到地方乘客下来我就走,也得交钱。

  在莫高窟停车场门口,记者看到,收费员正在对进入停车场的私家车和出租车收费。收费员指着停车场入口贴着的“甘肃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说,每辆车的收费标准是按次收费。但记者随后发现,收费许可证上标注的执行时限是“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也就是说这张收费许可证早已过期。

  那么为何还要对前来景区停车的车辆继续进行收费呢?对此,记者联系了停车场收费单位——敦煌研究院。

  敦煌研究院:新的许可证还没办完,正在办着。

  记者:那这个时候该不该收钱?

  敦煌研究院:肯定要收,收钱是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很多车辆擦刮、丢了东西,都是我们负责的。

  记者:没有许可证不算是违规收费吗?

  敦煌研究院:许可证是有的,只是期限上有问题。

  出租车在景区雁过拔毛,要交停车费是个怪现象。其实说怪也不怪,实际上,北京的机场、车站在以前也都有类似的情况,只不过名称由“停车费”换成了“进场费”。这笔费用收了十多年,不过从6月1日开始,北京规定,机场、火车站不再向出租车司机收取“进场费”。

  “进场费”在北京消失了,而在全国不少地方的机场,包括我们提到的敦煌这样的景区,这类收费仍然存在。那么,收取进场费,这合法吗?营利性运营和公共利益之间又该如何平衡?

  北京叫停进场费已经一个月,但其实,早在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明令禁止对停车候客驾驶员收费。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南昌、广州等地机场目前仍在向停车侯客的出租司机收取进场费或停车费。

  江西南昌的出租司机黄先生说,在昌北国际机场要交3块钱才能接客。

  黄先生:出租车要交3块钱停车费,不交就不准在机场接客。有一个出租车专用停车场,下面就是客人出飞机的地方,出租车要交钱进去、排队。现在就机场还交,火车站都没有。发票也没给,也没个说法。

  在广州白云机场,出租司机潘先生每次去拉活儿都要交给机场2块钱。

  潘先生:每次进去拉客就要交两块钱停场费。只要拉客,不管有没有停都要交两块钱,我们一般都不太愿意去。我拉客是帮助机场疏散,去了还要交两块钱,心里不舒服。

  进场费是不是机场收取的?这一收费是合法的吗?记者和上述几家机场或当地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机场确实是收取了相关费用。但都是经过当地发改委或物价部门批准的。

  昌北机场:确实是有这个收费的,但是这个收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的。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上述这2家机场对出租车的收费,都得到了当地相关部门批准。

  既然经过当地发改委或物价局核准,机场向出租车收费其实是合法的。但是,在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看来,出租车到机场停车侯客,是为公共提供服务,这种收费,虽然合法但不合理,应该进行调整。

  邱宝昌:收费是不是合理?需不需要听证?机场、火车站都是公共交通的枢纽,而出租车也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交通工具。出租车临时停车,是不是要收进场费,我认为从合理性来说不应该收费。我们的行政部门一定要考虑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个别企业、个别人的利益。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1999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就已经明令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向停车候客的驾驶员收费。

  那么,江西等地对机场向出租车侯客收费的批复是不是与此相违背呢?国家发改委研究员董焰认为,地方管理部门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做一些调整。

  董焰:国家有一定的宏观管理,但不是很详细。比如停车不允许收费的问题,并没有指明是营运性车还是非营运性的车。另外,各个地方的管理部门,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做一些别的规定。这在法律上,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冲突。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邱宝昌却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既然明令禁止,相关部门应当遵照执行,不能打擦边球。

  邱宝昌:国务院的通知,虽然不是法律不是法规,但是其他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应该遵照、执行这种通知。尽管表面上进场费合法化了,通过物价部门批了,但这种批准是不是与我们的国家政策违背了?如果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是不是要撤销这种批准、批复?(记者 马文佳 刘飞)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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