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8月起施行

2013年07月02日 15:54   来源:人民网   毛雷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简称《出境入境管理法》),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处获悉,该局将于今年8月1日施行包括“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等4条新便民措施。至此,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近年来,共出台了10类27项便民利民措施。

  海南多形式宣传《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实施

  《出境入境管理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宣传出入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市民对出入境知识的了解,打造良好的出入境秩序,7月1日上午,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在海口明珠广场,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在当地为该法的正式实施举行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以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为主题,结合海南省公安厅为服务和保障国际旅游岛建设出台的利民、便民措施,印制了10余万份涉及出入境服务、政策方面的宣传册,向群众发放。活动中,民警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宣传展板,播放视频,介绍了办理各类涉外证件所需手续和流程和海南公安机关近几年出入境工作的成果展示,同时,也为群众热情提供了同内地居民赴港澳台出入境管理、电子普通护照等业务工作的咨询答疑服务,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氛围。

  据了解,《出境入境管理法》于去年6月30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昨天起正式实施。而此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同时废止。据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马凯介绍,7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其看点很多,主要表现在6个方面:从“强调管理”转变为“服务与管理”并重,更加注重权益保障,强调促进对外开放,向“三非”外国人说不,指纹信息采集获授权,强调各部门沟通配合、信息共享。

  《出境入境管理法》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马凯介绍,7月1日起实施的《出境入境管理法》这部法律最突出的亮点之一是首次在法律层面上提出了执法理念从强调管理向服务和管理并重转变,并相应规定了一系列措施,对海南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有三点:

  第一是《出境入境管理法》在强化出入境管理机构执法地位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现行法律规定只有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有权受理、审批外国人签证。由于海南实行的是省直管县行政体制,除海口、三亚和洋浦3个市(区)外,其他市、县都没有外国人签证的受理审批权,住在这些地区的外国人只能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来办理签证。而《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了公安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为逐步下放外国人签证、证件受理审批层级打下了法律基础。为方便在琼停留、居留外国人就近申请签证,海南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出入境管理机构队伍培训,争取公安部尽快授权海南县级市受理外国人签证。

  第二是《出境入境管理法》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定,着力提高外国人入境出境效率和停留居留便利程度。一是增加了“R”(人才类)、“Q”(探亲类)、“S”(私人事务类)和“M”(贸易)类型签证,将极大满足海南引进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回乡养老、扩大与海外贸易往来的需求。二是在法律层面保留了口岸签证制度。海南口岸签证政策自1988年起开始实施,较全国其他地区执行的口岸签证政策有明显优势:可以为来不及办理签证而直接到达海南口岸的与我建交国家公民个人签发“L”签证。该政策长期以来一直是海南入境签证政策体系的重要支柱。法律层面上保留口岸签证制度,使海南仍能拥有全国最开放的口岸签证政策。三是规定了外国人免办签证的四种情形,并为国务院依据社会发展情况,适当调整过境免签的适用区域、时限,施行更为灵活的免办签证入境政策留下了操作空间。目前,海南已拥有26国免签证政策,《出境入境管理法》的上述规定,为海南未来争取更加开放的免签证入境政策打下了基础。四是增加了制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和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的规定。海南现有近千名外国留学生,增加勤工助学管理制度有助于正确引导留学生遵守中国就业管理规定,避免出现非法就业的情形。

  第三是《出境入境管理法》更加注重中国公民出入境权益保障。据不完全统计,定居海外的海南籍华侨高达1000多万人,祖籍海南的外籍华人同样人数众多。这些人按现行法律规定如需回国定居,手续比较麻烦,且由于没有户口和身份证,在国内生活时办理各项事务很困难。《出境入境管理法》调整了华侨在境内申请回国定居的受理机关,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要求回国定居的,在入境前向驻外机构提出申请之外,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经由国内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侨务部门提出申请,进一步便利华侨办理相关手续。新法还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身份,解决了华侨身份证明难的问题。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再添4条新便民服务措施

  近年来,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注重规范执法,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唱响“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着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了良好的出入境环境,满足了中外出入境人员的需求,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相继出台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近期,再添包括“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内的4项便民服务新措施。至此,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出台了10类27项便民利民措施。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马凯局长向记者介绍,最新新增的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即自2013年8月1日开始,海口市可就近办理内地居民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即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在海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新出台的“老人就近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即自2013年8月1日添加到日历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六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围内)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新出台的“内地居民就近换、补发出入境证件”,是指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海南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围内)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另外,已实施“提供公民查询本人近5年内出入境记录服务”的新措施,是指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去年全国130个重点城市住宿登记准确率,海南第二

  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外国人尤其是免签团服务管理这一主题,根据公安厅党委建设外国人管理工作全国示范区的要求,创新思路和举措,着力构建制度规范、组织保障、信息化管理、离岛防控、责任追究等五大体系,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整体联动、动态服务管理、预警处置、实战执行等五大能力,明显提高了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2009年4月,国务院同意赋予海南新的免签证政策,26国免签证政策于2010年8月12日顺利获批执行,将出台了国内第一部规范外国游客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外国人免签证来琼旅游团服务和管理办法》。注重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管理,有效提高在琼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质量,海南免签团住宿登记率从11%起步直线上升,至今已稳定在99%以上,2012年,全国130个重点城市住宿登记的准确率、及时率分别为99.89%、98.8%,准确率、及时率全国排名分别为第2名和第8名。加强重点境外人员管控力度,及时、妥善处理涉外案事件。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制作、签发的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平均每年以40%的速度增长,2012年共制作各类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签注、加注523095本(枚),与2009年(198268本(枚))相比,增长163%。受理、审批、制作、签发外国人签证12300人次,与2009年(9521 人次)相比,增长29 %;签发台湾签注5708人次,与2009年(3912人次)相比,增长45%。(通讯员 宋洪涛 陈炜森)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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