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僵尸车”长期占道或会受罚

2013年07月03日 09:10   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市道路临时停车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目前正在紧张修改中,该办法对道路停车位设置、收费、管理等内容已作出初步规定,但市民普遍关注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咪表何时“重出江湖”、原咪表收费卡余额如何处理等问题,均不能从《管理办法》中找到答案。这是记者7月2日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的。

  提高交通拥堵区和繁忙时段收费标准

  2007年起深圳市开放了2万个免费道路停车位,但由于采取免费不限时停放,造成不少“僵尸车”长期占用部分道路资源。对此,2011年开始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我市的道路临时停车位将采取有偿使用的方式,但具体的收费标准、形式以及原咪表收费卡余额如何处理等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成为不少车主的“心病”。

  不少车主希望能从不久前公开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中找到答案。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日向记者介绍,《管理办法》只明确道路停车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上缴市财政专户,而2007年的咪表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相应地,道路停车的管理单位也将从企业变为事业单位。此外,《管理办法》对收费标准作原则性规定,即交通拥堵区域收费应高于非拥堵区域、交通繁忙时段收费应高于非繁忙时段。但《管理办法》并未涉及有关收费的具体规定。

  据了解,市民所关注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形式以及原咪表收费卡余额如何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将有望从《深圳市停车收费方案》中获得答案。今年2月,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发布调整后的停车费政策,提出两种方案:实施A方案,工作日非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从之前计划的240元降至190元,住宅类停车收费标准不变;B方案则提出高峰时段按次收取停车费,部分路段收费为20元/次。但究竟采取何种方案以及实施的时间仍未有定论。

  道路停车位设置方案须公示一个月

  《管理办法》对道路停车位的设置着墨较多。据该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首先要确保公众对设置道路停车位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明确停车位设置方案事前必须公开征求意见1个月,主管部门应对征求来的意见进行反馈。如果市民认为已设置停车位不合理,同样也可以提出异议,相关主管部门须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此外,《管理办法》还明确不得设置停车位的路段和区域,如单向车道宽度低于6米、双向车道宽度低于8米的道路;快速路干道、主干路主道等。

  不按顺方向停车要受处罚

  在道路停车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了三种应受处罚的道路停车违规行为,即不按顺方向停车、不按停车位标线及类型停车、不按规定时间或超时停车等。

  同时,考虑到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负责具体道路临时停车的现场管理,对违反道路临时停放规定可以及时发现处理,有能力承担违反相关交通处罚职能。为此,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规定,市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委托道路停车管理单位,对道路违规停车予以处罚,为日后交管部门的委托执法提供依据。(记者 屈宏伟)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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