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59.5亿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13年07月03日 09:25   来源:青海日报   卢海

  我省财政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推动财政职能与金融工具有机结合, 3年多来累计安排支持金融发展各类资金59.5亿元,提升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有效破解全省经济发展融资难题。

  为支持我省金融业加快发展, 2010年,省财政提出了8项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并设立青海省金融业跨越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2011年以来,交通银行等20多家金融机构入驻青海,新设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创新金融机构60多家,省财政拨付兑现支持金融发展奖补资金1亿多元。通过设立财政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鼓励利用省内承兑汇票等方式,累计安排资金4亿元,支持金融业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同时,发挥财政性资金存款的激励作用,2012年全省完成社会融资总量同比增长60%以上,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以上,直接融资同比增长2倍。到2012年,各级财政部门共落实兑现农村信用社税收优惠政策资金近2亿元,拨付处置风险专项资金2100万元,拨付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470万元,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扩大有效供给。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共安排资金1.98亿元,支持扩大农业保险规模、区域范围和险种,在防灾减灾、促进农牧业生产以及保障农牧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省财政正确处理支持发展与规范管理融资平台公司的关系,累计下达补助资金51.26亿元,支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规范化发展建设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带动更多的信贷资金、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环保等方面的投入。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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