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水利建设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避免路面出现塌陷和水资源污染,从今年8月1日开始,南京将实施《南京市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禁止在建筑物密集区直接取用地下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政策】
地下水利用
实行许可证制度
据记者了解,《办法》中明确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实行许可制度的同时,对取用地下水做了明确限制。
1.地下水开采达到或超过年度开采总量的,地下水位明显低于控制水位的,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的,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来水能满足需求的,不得新建、改建或扩建地下取水工程。
2.在修编地下水资源保护规划时,要引进地表水管理模式划分地下水功能区,确立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控制红线,确立地下水资源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3.禁止在城市、集镇等建筑物密集区建设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防止地面沉降和增加排水负担。支持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建设,但对建设单位的设计、施工等提出了要求。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地下水串层。
4.凿井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资质证明和凿井施工方案,擅自施工可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调查】
南京地下水资源很丰富很干净
外有长江、石臼湖,内有秦淮河、金牛湖——独特的地理位置确定了南京是一座水资源丰富的城市。有资料表明,南京每年有9065亿方过境地表水。
地下水资源,是指储藏于地表以下包括地热水、矿泉水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地下水。地下水资源的补给主要靠大气降水渗入、江河地表水渗入、灌溉水回渗等途径。据统计,南京地下水天然补给资源量达每年7.27亿方,但补充缓慢。其可开采总量为每年3.79亿吨,由于补充缓慢,超量开采必然导致地下水位下降。
由于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较少,一般深层地下水资源开采量基本上维持在每年1400万立方米左右。因此,南京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张文新表示,目前南京市城区共有地下水监测站点17个,郊区共有地下水监测站点44个。
通过这些水监测站取样观测发现,目前南京的地下水水质维持原生态,没有任何超标情况。
为何要禁采地下水
原因一
超采曾经引发地面沉降
既然水资源如此丰富,为何又要禁止取用地下水呢?对此,记者调查发现,近几年,全国发生地面沉降灾害的城市超过50个。
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浙江、江苏和上海都是地面沉降最严重的的区域之一,而过度抽取地下水正是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
据记者了解,长三角地区属于软土地基,土层的天然含水量高,空隙较大,容易压缩变形。因此,地下水超采就会引发地面沉降现象。
南京市水利局巡视员王贵勤说:“仙鹤门、南京火车站地区就曾发生过地面塌陷的情况。而江宁汤山、浦口汤泉地区也曾出现过水井崩溃,不均匀下沉并倾斜的现象。”
地面沉降会带来非常大的影响。比如,造成城市排水系统的失效,防汛能力的降低。
另外,不均匀的沉降会导致地表建筑物的地基下沉,基础开裂,造成建筑物的破坏。还会对大量输油管线、桥梁、通讯线路等造成破坏。
随着城市高层、超高层建筑不断兴建,大规模深基坑降排水活动也成为地面沉降主要因素。
原因二
地源热泵造成水资源流失
记者在网上搜索“地源热泵”四个字发现,不少别墅和大型商业区都用地源热泵做宣传,地源热泵系统作为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利用地下土壤巨大的蓄热蓄冷能力,让室内冬暖夏凉。
据记者了解,地源热泵系统按换热方式可分为地埋管、地表水和地下水三种。不过不少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和维护费,都选择地下水地源热泵。因为通过地下取水,室外施工简便,成本较低。
据陈瑾介绍,南京市目前建成和在建的应用地源热泵系统的项目有70多项,建筑面积约500多平方米。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高级工程师陈瑾表示,理论上抽取的地下水可以回灌到地下,但目前我国的回灌技术很难将地下水回灌到含水层内,这样就造成了水资源的大量流失。此外,即使能够把抽取的地下水全部回灌,也不能保证地下水层不受污染。
【释疑】
市民家里打口井行不行地下水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等少量取水的”、“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不需要取得取水许可。
据此,南京市水利局巡视员王贵勤表示,居民自备水井少量取用浅层地下水不需要许可,但要处理好相邻权,不能对周围居民楼、建筑物等造成危害。而居民打水井取用地下水用于经营的,需办理取水许可。
如何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手续?地下水资源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南京市水利局王贵勤表示,申请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取水口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说明等材料,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取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给予答复。
根据物价部门规定,对自来水管网未到达地区,地下水资源费标准为1.49元/m3(含0.07元/m3南水北调基金),对自来水管网到达地区,地下水资源费标准为1.74元/m3(含0.07元/m3南水北调基金)连续停止取水满2年的,由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停止取水申请,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注销其取水许可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