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3年将改造全市669个老旧小区

2013年07月05日 10:34   来源:西宁晚报   啸宇 盛楠

  7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西宁市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实施意见》和《西宁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到2013年底,物业服务将基本“渗透”到全市老旧小区,解决这些小区服务缺位问题;从201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对全市老旧小区物业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改造。

  我市现有老旧住宅小区669个,共计492万平方米,7.75万户,这些小区多为无人管理小区。由于建成年代久远,破损严重,共用设施设备配套不全,维修养护管理缺失。同时这些小区内住户大多生活条件较差,迫切希望楼院有人管理,但物业消费意识淡薄,仍寄希望于政府大包大揽,不愿承担相关的小区改造费用和改造后的物业服务费。老旧住宅小区基础条件差、无人管理的现状成为居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次我市出台的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全覆盖实施意见,将通过清理和拆除违章建筑或修缮房屋本体或修建小区道路等不同形式对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整治改造,使这些小区达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整洁、通畅的居民安居要求。具体目标为:老旧小区整治分3年进行,第一年(2013年)完成总量的20%,约100万平方米;第二年完成30%,约150万平方米;第三年完成50%,约250万平方米。到2013年底,全市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模式要得到落实,长效服务机制初步建立,服务缺位问题基本解决,实现有服务主体、有垃圾清运、有秩序维护、有日常维修的“四有”基本服务目标。

  市房产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是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和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有利于改善社区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作者:啸宇 盛楠)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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