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4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用1个月时间完成政府性楼堂馆所清理核查工作。
今年初,全市财政工作会提出我市行政性基建费用零增长要求。为了贯彻这一要求,我市日前已组织区县和市级部门对各地楼堂馆所进行了自查。此次通知要求“回头看”,在全市再组织一次全面核查,严禁新建、严格在建、暂缓拟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根据通知,各地不得新批准或新开工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翻建、购置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以各类中心、学院等名义兴建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逐一核查在建项目合规性,确保项目建设手续完善,建设规模控制在标准内,建设资金来源落实、符合规定。
对办公用房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下限、且办公条件确实困难的机关,通知要求暂缓实施拟建项目,首先从现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存量中调剂;纳入国家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项目规划,经国家同意并下达投资计划后才能实施。 (记者廖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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