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骗保现象时有发生 违法成本低催生假低保户

2013年07月09日 06:27   来源:海南日报   徐珊珊 洪宝光

  海南省多次大幅度提高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保障人数已近40万人。然而,在保障大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关系保、人情保、骗保、赖保现象时有发生——低保公平卡在哪?

  核心提示

  作为国家一项重要保障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了一张保障最低生活的“安全网”。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将每年新增财力的大部分都用于民生领域,使社会救助工作,特别是城乡低保工作得到长足发展。2012年,各级财政投入我省城乡低保资金近11亿元。截至今年1月,我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5.9万户,39.5万人。

  为了让低收入群体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我省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1年先后三次大幅度提高了全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从2007年的157元和72元,提高到2012年的314元和236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100%和227%。作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又提高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不低于330元/月/人。

  低保在保障大量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关系保、人情保、赖保、骗保等现象屡屡见诸报端。假低保户为何层出不穷,其症结何在?低保制度如何才能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错保、假保,确保公平公正?近期,海南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现象1:骗保、赖保手段五花八门

  低保制度是社会的良心与责任,骗保、赖保对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造成损害。

  近日,屯昌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严把低保申领门槛,及时取消1541名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

  无独有偶。定安县在审计以及走访过程中,发现该县不少低保户存在购买车辆、拥有固定工作以及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等情况。自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审计以来,该县城市低保共核退412户959人,农村低保共核退591户854人。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必须由户主在户籍地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有收入和财产都一并计算。

  在很多骗保赖保家庭中,有成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有人办理工商执照开展个体经营,经济状况明显提升;有子女毕业已参加工作拥有稳定收入;还有人找到新工作,生活得到很大改善,仍想赖住低保待遇。骗保赖保的主要手段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隐瞒新的经济来源,家庭经济好转后赖保。

  案例1:存款超10万仍想吃低保

  “低保早就被取消了,领了不到半年就取消了。”近日,在屯昌县屯城镇屯新村罗村村民小组,曾经的低保户、村民老李对记者说。

  6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老李家中时,60岁的他正顶着烈日在公路边的小菜地里忙活。“2011年,因妻子长年身体欠佳,家庭经济收入低,我便向村委会提交了低保申请。”老李说:“家里现在就靠我种菜为生。到海口务工的儿子儿媳收入很低,海口房租又贵,还要养孙子,有时我还要从家里背米给他们吃。”

  经过低保相关手续审核后,从2011年11月起,老李一家4人每月可领到480元低保金。去年,恰逢当地道路建设,老李家的土地被征用,第一笔征地款和青苗补偿款11万多元很快打到他的账户上。第二笔10万元左右的征地款已经核算完毕,近期也将打到他的账上。

  2012年,经过省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组等部门审计,老李因账户上存款巨大,于当年4月被取消低保资格。

  案例2:有房有车被取消低保还喊冤

  1997年,家住屯昌县屯城镇文安居民小区的韩先生从屯昌糖厂下岗。2002年,在糖厂的统一办理下,韩先生和许多老同事开始领取低保金。10年间,他领取的低保金标准不断提升:从2002年的每人每月50元涨至去年的每人每月200元。

  去年,经过相关部门的审计,韩先生的家庭被查出在海口市区拥有一套近90平方米的房产和一辆轿车,低保资格被取消。近日,在韩先生家中,他告诉记者:“海口的房是我妹过户到我老婆名下的,我们也只是暂时代为保管。下岗后,我一直都没有固定的正式工作。妹妹便资助我买了一辆车,平时跑跑生意养家糊口。”

  针对低保被取消的情况,韩先生也曾到民政部门咨询过,“政策规定要取消,我们也只能接受。但是,我这样的情况被取消低保,感觉有些冤。”

  现象2:关系保、人情保屡见不鲜

  近年来,我省已经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如低保金被他人冒领、低保金被贪污挪用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优亲厚友案件多起。涉案的低保经办人员包括有关市县民政局人员、乡镇政府人员和村委会干部。

  对于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毫不手软,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留党察看、党内警告、行政处分、行政降级和移交司法机关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去年,屯昌民政局两名干部就因低保违规违纪案件被调离岗位,并通报全县。另外,还有两名乡镇干部也因为低保金问题受到党纪处理。

  案例1:五保重复享受低保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王某在负责屯昌县五保供养工作期间,由于对各镇上报的纳入五保供养范畴的人员没有进行认真核查,没有全面掌握五保供养人员信息,加上审查把关不力,致使部分新纳入五保供养人员的原先所享受的低保待遇未能及时取消,造成全县共有32名五保供养户在领取五保供养金的同时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多领取农村低保金17760元。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为严肃党纪,依据相关规定,王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死人还在吃低保

  2006年1月至2012年8月,屯昌县民政局干部符某负责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期间,在审查各镇各单位上报的城乡低保人员申请材料及对低保对象开展核查工作过程中,由于审查不严,核查不力,且没有及时发现和掌握低保对象的变化情况,致使55名农村低保户在变更为五保供养户后继续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61471元,致使23名低保人员重复领取城市低保金和农村低保金共计28950元,29名已死亡的低保人员继续领取城乡低保金共计74555元,县政府为此多支付城乡低保金共计16万余元。屯昌县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符某留党查看2年,并降低一个级别工资的处分。

  假低保户,缘何层出不穷?

  早已脱贫的人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冒充低保户,故意骗领低保费用或赖在低保待遇上不走,严重影响了国家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为何骗保、赖保问题屡禁难止,假低保户层出不穷?

  原因1:审核手段跟不上社会变化

  申请人能否吃低保,除了要核实低保申请人的户籍状况,还要看他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目前,我省主要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走访、异地书信求证、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传统审核手段,对申请低保家庭的经济情况进行确认审核。

  同时,实行动态管理,主要通过经办机构的年度核查,受理举报以及保障主动退出等方式进行低保清退工作。但是,审核手段落后严重制约了低保审核和清退工作的开展。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人户分离现象增多,收入来源多元化。在传统的审核手段有待改进的情况下,部分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的隐性收入难以测算。”据省民政厅有关人士介绍。

  举例来说,个别屯昌低保户被省审计组发现在海口拥有房产。屯昌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表示,这种在异地发生变动的家庭财产情况,屯昌民政部门很难通过入户核查、邻里走访等传统审核手段核查出来。

  据了解,我省低保对象目前主要分三类: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城市中的“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者)和残疾人、农村孤老人员。这部分人大多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会太大;二类和三类对象主要包括有一定收入来源的贫困家庭。这些人员中,许多是自谋职业者,收入不稳定、变化大,给低保的审核、动态监管工作带来困难。

  原因2:低保基层工作人员不足

  “低保基层工作量很大,我每周下村最少都有4天,除了要负责新申请人员家庭经济情况的审批外,还要对现有人员进行动态核查管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死亡和迁移的低保对象停发低保金,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一位基层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面对全县近2万名低保对象,县级民政部门低保工作人员不足10名。其中,只有1名有正式编制,剩下的都是没有编制、每月工资仅700元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基层低保工作力量不足制约了低保工作的发展。据粗略统计,我省民政系统目前从事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150人,包括兼职人员在内不足450人。基层低保工作人员任务十分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在一些乡镇,1名低保工作人员需要对数百甚至上千名低保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很难做到万无一失。

  原因3:骗保违法成本低

  我省部分低保工作干部素质仍有待提升。“这些人员中,部分在理解低保相关政策时存在偏差,部分则故意把经念歪,将低保当成福利发放。有些地区出现了人情保、关系保,有些还出现了不论家庭贫富,人人利益均沾‘一户保一个’的违规现象。”省民政厅副厅长范高净表示。

  此外,国内有关专家也表示,骗保屡禁不止,还和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目前,我国对于骗保者的处理大多只停留在清理和停发低保,没有受到经济或其它方面处罚。对于骗保者的惩罚过轻,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不足以对其造成威慑,无形中也纵容了骗保行为的发生。

  加大审核,送“炭”给最需要的人

  因为低保待遇被取消,王林(化名)来到屯昌民政部门“找说法”。工作人员在该县低保信息比对系统中输入了王林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查询发现,王林的父亲近期办理了退休手续,每月可以领到1000多元的退休金。家庭经济状况改善,已经不符合吃低保的条件。通过民政部门人员的政策解释,王林看到电脑系统上显示的信息后返身离去。

  “进保容易退保难。”屯昌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表示,从去年开始,在清退该县不合条件低保户的过程中,有些不理解低保政策的群众跑到县民政局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拍桌子:“这是国家的钱,你们凭什么要取消我的低保?”

  举措1:数据库动态更新管理

  面对这些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动的群众,屯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会在电脑中打开该县的低保信息比对系统。通过与该县房产、工商、社保、交通等多部门信息资源比对后,工作人员很快查到被清退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动证据。许多一开始还怒气冲冲的群众,最后只能哑口无言地离开。

  “这个低保信息比对系统是我们专门请海口专业人员设计的,今年春节后投入使用。数据库涵盖了低保对象在多个部门的相关信息,可以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建成后,有利于工作人员对于低保对象的审核和动态管理。”屯昌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屯昌县低保信息比对系统只囊括该县多个部门的信息,但是无法查询低保对象在县外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变动情况。如果全省建成一个全覆盖的低保信息核查平台,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

  这位负责人的愿望正在我省逐步成为现实。去年11月,为切实核对申请对象的经济状况,我省开始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四地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试点工作。“凡是申请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以及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其家庭经济状况均应进行核对;对已享受相关社会救助的家庭,也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复核。”

  举措2:建立跨部门信息比对平台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将继续做好市县核对制度试点工作,在2015年前全面建立覆盖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省、市(县)、乡(镇)三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家庭收入和财产审核的准确性。全省核对机制将通过建立一个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比对平台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经济状况审核。这个比对平台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建设、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多个部门共同建立,将囊括救助申请人的户籍、就业、纳税、公积金缴纳、个人工商户纳税、机动车拥有等多方面信息。

  “多部门共享的信息核对系统,可以为低保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提供现代科技手段。”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信息比对平台在全省全面建成后,有关部门可以对申请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法律援助等多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避免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等情况。”

  举措3:乡镇设置民政服务站

  范高净告诉记者,针对民政基层低保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我省下一步将在乡镇设置“民政服务站”,为加强基层低保工作搭好平台。此外,各市县民政部门也应通过增加编制、内部调剂、设置公益性岗位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此外,将继续加大低保民主评议等低保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民政队伍作风建设,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坚持执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国内有关专家表示,要从根本上根除假低保现象,必须加大立法与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强化监管,对骗保者、滥用职权者与渎职者追究法律甚至刑事责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从根本上杜绝骗保苗头的产生。(本报海口7月8日讯)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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